1952年8月14日

1952年8月14日的

大事記

時間: 1952-08-14
介紹
簡介
14日,政務院發布《關於地方民族民主聯合政府實施辦法的決定》。規定,境內漢族人口占絕對多數,但少數民族人口達總人口數量10%以上的省、市、專區、縣、區和鄉;少數民族人口不達境內總人口數量的10%,但民族關係顯著,對行政發生多方面影響的省、市、專區、縣、區和鄉;兩個以上少數民族雜居,但未實行聯合自治的地區;其他因特殊情況,經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認可,有必要建立民族民主聯合政府的地區,以上這些地區得建立民族民主聯合政府。

14日,政務院發布《關於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數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權利的決定》。規定,星散地居住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除了和漢族享有《共同綱領》規定的一切平等權利外,均有自由保持或改革其民族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等權利。

出處

http://www.ndcnc.gov.cn/datalib/2002/Memorabilia/DL/DL-17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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