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1952年3月29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提拔調整幹部精簡機構的指示》。指示指出,在這次“三反”運動中,許多幹部被停職反省或受到撤職的處分,許多機構被整垮,業務陷於停頓,使國家經濟的恢復和目前急需進行的各項建設工作,受到嚴重的影響。中央要求大膽地、大量地提拔“三反”和“五反”中的積極分子;厲行精簡、取消一些可以取消的機構,合併一些可以合併的機構,徹底糾正一切人浮於事的現象;並有重點有步驟地做好調整幹部工作。30日,中國新聞出版社印刷工會籌委會主任范長江發表聲明,抗議香港英國政府迫害中國新聞工作者的罪行。
1952年3月29日 周恩來致信毛澤東並劉少奇、朱德、陳雲,匯報最近同鄧子恢、傅作義、李葆華商議荊江分洪工程的情況,說:大家都認為,分洪工程完成後,對湖南濱湖地區並無危險,且可減少水害。中南局決心在六月中旬完成分洪工程關鍵部位——節制閘和進洪閘的施工任務。隨信附去送審的《政務院關於荊江分洪工程的規定》、《政務院關於一九五二年水利工作的決定》。
1952年3月29日 劉少奇為中共中央起草關於在私人企業中如何進行“三反”“五反”的指示:“在公營企業中應該進行‘三反’,在私人企業中則不應進行‘三反’,而應進行‘五反’,中央早有指示。”“在私人企業的工會工作人員中是應該進行‘三反’的,但不應因在工會中進行‘三反’而妨礙私人企業中的‘五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