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1950年5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發出《關於高等學校1950年暑期招考新生的規定》。指出:本年高等學校招生,由各大行政區分別在適當地點,定期實行全部或局部的聯合或統一招生,並允許各校自行招生。國文、外國語、政治常識、數學、中外歷史、中外地理、物理、化學為各系科共同必考科目。這次招生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次有組織、有計畫的高考招生。
1950年5月26日,新華社報導:北京、天津市郊土地改革已全部完成。首都周圍數千年來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已告消滅,30餘萬畝土地收歸國有,分給無地少地農民使用。天津11萬畝土地分給貧雇農和失業工人使用。
1950年5月26日,全國七大城市工商局長會議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