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6月15日


1928年6月15日,南京國民政府發表《統一宣言》。國民革命軍占領北平、天津後,國民黨認為統一已經告成,決定草擬一宣言,以聲明對內對外政策,吳稚暉、蔡元培、于右任、朱霽青、丁惟汾為宣言起草委員。15日,國民政府外交部正式發布。
基本內容:宣告全國統一“已告完成”,“軍政時期將告終結”,國民政府今後任務,對內實現三民主義,過去時代的軍閥要排除,“根本破壞現時社會之組織,若共產黨等,亦必不容其存在”;對外願意與國家謀求“邦交之親睦”,對於過去“依合法手續所負之義務,始終未嘗蔑視”。
同日,國民政府發表《修改不平等條約宣言》,主要內容為:“國民政府所倡導之國民革命,其根本目的在於建設一個新國家,以謀國民之自由福利,以圖國際之平等和平。中國八十餘年間,備受不平等條約之束縛,此種束縛既與國際相互尊重主權之原則相違背,亦為獨立國家所不許。當今中國統一告成之際,實行重訂新約,以期完成平等及相互尊重主權之宗旨。國民政府深信一切國際間束縛解除之後,中國與各友邦物質上精神上互相援助,必能促進世界文化之進步。
6月14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決定,在孫中山靈柩前舉行北伐完成祭告典禮,並擬派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蔣介石前往主持。蔣介石欣然接受這一任務,16日復電中央,表示“當遵命北上致祭”。
26日,蔣介石遵照國民政府命令,偕元老吳稚暉、張靜江等人由南京後程,取道武漢北上。途中邀第四集團軍總司令李宗仁、第二集團軍總司令馮玉祥共同赴平,但馮未隨行,稍後才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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