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1871年12月,60多名琉球人乘船遭遇颱風,漂流到台灣南部登入,其中54人被台灣土著居民殺害,其它人被清政府送回國。日本以琉球漂流民在台灣被殺為藉口,在美國駐廈門總領事、自稱“台灣通”的李仙得的協助下,立即向清政府發難,乘機侵略台灣。
1873年11月,日本政府派外務卿副島種臣出使中國,隨員柳原前光到清政府總理衙門詢問琉球漂流民被殺事宜。柳原前光提出:“貴國台灣之地……貴國所施治者僅及該島之半,其東部土番之地,貴國全未行使政權,番人仍保持獨立狀態。前年冬我國人民漂流至該地,遭其掠殺,故我國政府將遣使問罪。”總理衙門大臣毛昶熙等回答說:“番民之殺琉民,既聞其事,……。夫二島俱我屬土,屬土之人相殺,裁決在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預貴國事而煩過問?”柳原前光爭辯說,琉球為日本的國土,清政府應懲罰殺害琉球人的番民。毛昶熙說:“殺人者皆生番,故且置化外。……皆不服王化。”柳原前光說:“生番害人,貴國舍而不治,我卻將問罪島人。”
事件經過
1874年2月6日,日本政府通過《台灣番地處分要略》。4月組成所謂的“台灣生番探險隊”3000人,由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率艦隊侵略台灣,並在琅嶠登入。5月18日,日軍開始與台灣當地居民交戰。牡丹社酋長阿實祿父子等戰死。7月,日軍以龜山為中心建立都督府。
清政府得知日軍侵犯台灣訊息後,立即向日本政府提出質問,並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率軍直赴台灣。沈葆楨等到達台灣後,一面與日軍交涉,一面積極備戰。日軍由於不服台灣水土,士兵病死較多。日本政府考慮到不能立即軍事占領台灣,於是轉而用外交手段解決問題。經過一番外交鬥爭後,清政府與日本政府於10月31日簽訂《台事專條》【即中日《北京專約》】,清政府付給“日本國從前被害難民之家”撫恤銀10萬兩和日軍在台“修道建房等”40萬兩。12月20日,日軍從台灣全部撤走。
日本第一次對外侵略擴張首選的目標即為中國台灣,給清政府敲響了警鐘,同時也暴露了日本霸占台灣的野心。
1879年,日本武力吞併了琉球,設沖繩縣。台灣的安全再次受到威脅。1885年10月,清政府下詔在台灣建省,成為中國第20個行省。
1874年4月27日,日本藉口琉球“牡丹社事件”[1],悍然出兵台灣。日本此次出兵,其實質是為了占領整個台灣島。此事與美國人李仙得有關。以往史書對此敘述不祥。此次受日本國際交流基金的資助,在日本查找資料過程中,發現一系列的資料能夠證明日本此次征台從策劃到實施確實都與美國退役軍人李仙得(Charles William Le Gendre)相關聯。李仙得為日本政府提出了一系列的外交策略。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占領台灣。他策劃讓日本取得清政府對台灣蕃地無有效統治的所謂“化外之地”的口實,進而為出兵台灣提供籍口。同時,他還為日本提出了具體的攻台作戰計畫書。現將此“計畫書”中譯文呈獻給各個朋友,並加以分析。
相關資料
提給日本政府有關生蕃處置意見之備忘錄
(第二備忘錄)
1872年10月15日起稿
就琉球牡丹社事件,日本政府在與清政府總理衙門進行談判時,估計清政府的回答可能是:琉球是我大清國的屬國,生蕃地牡丹社亦是台灣的一部分,它們都屬於中華帝國內部事務,所以按照慣例,查其原委,懲其曲直,其責在我大清政府。以前(1867年)應美國政府的請求,我政府已經派遣軍隊對排灣族進行了嚴懲(註解2中的“羅布號事件”)。這也是懲罰之責在我政府的一個有力證據。另外,不管是否聽聞琉球人遇害事件的報告,我政府都將儘快下敕旨,對牡丹社人進行嚴罰,並就今年五月日本使者所言及的清國臣民對生番人施以奸謀欺詐一事進行調查。另就對生番人進行處理一事,我政府認為他們本屬野蠻人種,其行為、其風俗甚為卑下恐怖,恐難以用武力壓服,望日本政府莫把尊貴的民命棄於無望之地。同時,對貴國政府救助“馬利亞羅茲”號清國公民一事,我政府深表感謝,並願兩國的友誼年年加深。
據此推測,我方必須發出嚴詞峻語,才能使談判破裂。最重要的是我方必須明言,請求把台灣島給予我國。其理由如下:
第一、清國政府的統治權力從來就沒有觸及到台灣島的東南部,其政權的普及、政令的布示、事務的管理都沒有在此地進行。根據這一事實,清國政府應當知道,現在各國的船舶在台灣東南部沿海來往不絕,恐怕遲早會有其他國家的人來此地進行管理。這樣與其讓西方人領有,還不如讓我日本國領有。
第二、日本山居之民,其體質最適合與生蕃人交戰,清國無此良兵。日本將不費時日就能占領此地。我方先以武力制服生番,再以仁愛禮儀之心對其進行教育,促使生蕃睿智漸開。
第三、此策對清國政府來說是一勞永逸之策,與其讓他國領有台灣,不如讓日本領有為上策,因日本的風俗大體上與之接近。
如果清政府不按日本的請求把台灣島給予我政府的話,我方可不拘泥於請求要項,直接出兵占領島內生蕃所在地。此地乃清政府統治沒有布及的空虛之地。作為威哧之聲勢,在使節到達北京之前,備好兵糧武器,運兵八千至宮古島。運兵一事可藉助於東北季風,用洋式或和式帆船,即能減少費用,又能順利完成運兵任務。另外,需在談判結束之前,派一鐵甲艦及一小型汽船在清國的南海岸及台灣附近往來巡視。
萬一此一威哧沒有成功,必須進入實戰狀態,我軍隊需儘快占領台灣島西部,因為島東部沒有可碇泊的港口,我方船隻沒有避風之場所。占領島西部地區作為大本營及根據地,向東部的士兵運送糧食和武器,即便是在狂風暴雨之時,一日也能到達。這樣既可以免於東部的兵士饑饉之荒,也使武器彈藥不至於缺乏。占領台灣島西部以後,(糧食和武器)用鐵甲艦運送到澎湖島(漁人島), 以便在取得馬公(麻昆)及(ポンフー)港之後用於守備。同時用吃水十二英尺以下的炮艦三艘保護運兵船,將屯住在宮古島的八千士兵中的一百人送到西貝島(ソーベイ),派有能力的指揮官對此地進行嚴守。另外,運送一千五百人到基隆、一千人到淡水。在基隆必須留一艘炮艦進行守衛。
宮古島及台灣北部時常有大風,從宮古島到西貝島(ソーベイ)、基隆及淡水距離並不遙遠。
到西貝島(ソーベイ)只有一百英里,所以,如果汽船一個小時行進七英里,十四小時即可到達。
到基隆一百四十英里,大概需要二十小時到達。
到淡水一百八十英里,大概需要二十六小時到達。
所以只要找到當地的引水員,即可不必擔心會有危險發生。
如能按上述配備兵力,那么在宮古島將還有五千四五百兵。把其中的四千四百人送到澎湖島(漁人島)。此島距離宮古島三百五十英里,用汽船需要五十個小時才能到達。這主要是對前面所說的“馬公(麻昆)”港進行守衛,以防止支那的襲擊。
在馬公(麻昆)港守備的指揮官必須清楚地注意到,此港口南部的低地上有一突入海中的岬岩,其上建有兩座堅固的炮台。此地乃馬公(麻昆)港的門戶,其主要目的是為防止敵艦向港內射擊及敵人進攻所建。(此情況將在別紙詳細闡述)
馬公(麻昆)港的北部有一清國人的小市場,我們可在此獲得少量的蕃薯、豆類、蔬菜、魚類、雞蛋等食物。
澎湖島(漁人島)的島民都是支那的賤民,大體上都以捕魚為業。此地氣候炎熱,但對健康無害。
在馬公(麻昆)港有支那的兵丁屯住,由“北福帶”(ぺフタイ)來指揮。不用擔心,恐其看見我日本的鐵甲艦就會不戰而降。
四千四百名士兵到達澎湖島(漁人島)後,馬上用汽船數艘、鐵甲炮艦一艘護送其中四千兵到台灣的首府台灣府,留四百兵守衛馬公(麻昆)港。
台灣府與澎湖島(漁人島)有九十英里的距離,所以,運兵船在日落之前出發,第二天未明即可到達台灣府。
台灣府的周圍是用花崗岩砌成的三十英尺高的圍牆,上面有多枚大炮,但沒有炮架,不能應戰。我軍可在城外適宜之處建幾所炮台,不需要激烈的戰鬥,即可輕易地使敵人降服,取得台灣府的主權。
台灣府的城牆縱然堅固,但也難以抵擋我軍的大炮。
台灣府一旦降伏,我軍入城後馬上在安平構建沙造炮台,以防止從海路而來的敵人。在沙造炮台建好之後,或者在此之前合適之時,用鐵甲艦把五百名士兵運送到打狗(高雄)。此城在台灣府南三十五英里處,那裡沒有防備用的炮台,也沒有駐屯軍隊,不需要進行戰鬥既可平定此地。如果清國在此地有炮艦活動,我方可用鐵甲艦直接與之較量,將之擊沉。此地平定後,為防止敵人的來襲,在此地建設炮台,並留一艘炮艦在此地進行守護。鐵甲艦返回到“澎湖島(漁人島)”。
鐵甲艦回澎湖島(漁人島)到後,其附屬的小汽船必須經常在台灣與澎湖島(漁人島)之間進行往返巡視,以探知從福州、廣東方面的敵艦動向,並將情報向主將報告,主將再把報告傳送到鐵甲艦上。這樣鐵甲艦就可以將行進中的敵艦隊擊沉、打碎或驅散。
台灣府、打狗平定後,儘快把一百名士兵從打狗運送到枋寮。最近,支那人在那裡建設了兵卒屯集所。另外,從台灣府送五百人到社寮(車城),在此地構建沙造炮台,以防止敵人的海上入侵。
上述各項闡述了如何攻取台灣、攻取之後怎樣守衛以防止敵人進攻的重要步驟。但前項沒有言及基隆、淡水兩地的炮台守護問題。隨行的我軍(士官)必須注意的是,在取得上述兩地後,必須儘快採用大炮進行守備。同時輕炮隊及山用臼炮對台灣南、北部的平定也是不可缺少的。
基隆、淡水、台灣府及打狗都設有稅館,那裡有支那人雇用的外國人在此工作。估計此地必有金銀物品,我方要安全、妥善地將其繳獲。另外在淡水附近、板橋(バンカー)及台灣府都設有清政府所轄的大型糧倉,這也是我方必須注意的事情。
在台灣府還有許多不起作用的大炮,淡水也有一些。我方應將其用運輸船或炮艦運回日本進行熔解。
如前所述,我方在取得台灣各地之後,必須將支那政府所屬各種物件全部拋棄。對台灣民眾儘量親和,決不作欺騙之事。指揮官宜用支那文多印一些布告在各地張貼。布告書明言我皇國軍隊來此地是為懲罰支那政府的惡行,決不加害於無辜之普通百姓,凡發誓恭順我皇國者皆給予保護,但若起兵反叛或內通支那者一律按軍法處死,決不姑息。
基隆、淡水兩地平定後,我方可向當地土著人購買糧食。儘管如此,如果數周后還要留在此地,我軍隊必須從開始就要攜帶好數周用的食物。
在台灣府和打狗兩地,我軍不難獲得糧食。但為了以防萬一,我軍必須準備好數周用的糧食。
在前面所言之地,很容易就能找到貯藏糧食物品的倉庫。
枋寮及社寮兩地居民很少,要想獲得最初的糧食也很困難,所以必須從台灣府運送糧食。
在前面所言四地,能獲取到牛肉、魚類、乾野豬肉等,另在台灣府、打狗、淡水、基隆等地還能買到米、糖、甘蔗、豆類等。最初雖說須用錢來購買,但台灣有四百萬人口,以後可用收稅方式來解決。
負責後勤的官員必須注意在淡水、基隆等地用溫度計進行氣溫測定,制定溫度氣象表,第二個月測試五十五次,第三個月測試六十二次,第四個月測試七十次,第五個月測試七十五次。
台灣府及高雄的熱度會更高。
此行還需要(陸軍)士官三人。也需要海軍士官二人,其中一人指揮鐵甲艦,另一人負責運輸及其他事務。
台灣平定以後,支那政府必定否認我方對台灣的占領,所以,除了上述的八千士兵之外,還要送四千士兵送到澎湖島(漁人島)。此兵可進至廈門,占領此地,對清政府進行威逼,我預計可達成和平,並謀取到戰費。廈門離馬公(麻昆)港很近,用汽船十二小時即可到達。
以上是李仙得為日本政府提出的“攻台計畫書”的內容。李仙得的“攻台計畫書”對日本政府出兵台灣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從此“計畫書”中我們能得到哪些歷史啟示,以下就這些問題進行簡要分析。
Charles William Le Gendre,其最早的漢語名為李讓禮,後改為李仙得或李善得。1830年8月26日生於法國的名族,巴黎大學畢業。後與美國籍女士結婚,赴美定居,在南北戰爭中其戰功卓著。1866年12月,李仙得任美國駐廈門的領事。時因美國“羅布號商船事件”而成為著名的台灣通[2]。同時,李仙得也因此事件對清政府的台灣統治極為不滿。1871年“牡丹社事件”發生後,李仙得曾親自到台灣牡丹社進行責問,並就此事件上書清政府官員及美國政府,從而引起清政府官員及美國公使對其行為的不滿。[3]但李仙得的行為卻倍受日本政府的賞識。他於1872年,受僱於日本政府,成為活躍在日本明治前期的著名的美國籍外交顧問。其本人對近代日本外交的影響,我們可從日本《國史大辭典14》中略窺一班:“一八七二年李仙得歸國途中路過橫浜,在美國駐日公使的介紹下,與外務卿副島種臣會面,在副島種臣的懇求下,留任日本外務省顧問,準二等出仕。第二年就台灣問題隨副島同赴清國。1874年出兵台灣之時,就職於台灣蕃地事務局,就台灣政策及對清外交對大隈重信進行獻策。因此行動活躍,曾被持局外中立的美國領士所拘禁。”[4]另外,日本近代史上有名的“民本主義”政治家及思想家東京帝國大學教授吉野作造曾撰寫《日本外交的恩人——李仙得將軍》一文,對李仙得在日本近代外交,特別是在日本對台策略問題上給予高度評價,認為李仙得是日本近代外交的大恩人。[5]
李仙得究竟為日本政府提供了哪些策略,《後藤新平正傳》一書給予了明確的闡釋:“這個年輕的帝國,正在開始實施著由李仙得忠告而發起的堅固的新國策——大陸政策。即北起樺太,南到台灣,由一連串島嶼完成對支那的半月形包圍,更要控制朝鮮和滿州,否則就無法保障帝國的安全,控制東亞的時局。這就是李仙得提出的建設性的策略。此策略刺激著日本年輕的領導者們,不久就成為我新興帝國的國是。”[6]
李仙得是日本明治初期外交,特別是出兵台灣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其受僱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因其通曉台灣事務”。[7]李仙得成為日本外交顧問之時,正值副島種臣外務卿將要使清交涉之時,李仙得從1872年11月開始,圍繞著台灣問題向日本政府提出數十件備忘錄(覚書)[8]及無數的意見書等,“深深地影響著日本政府的台灣策略及日本對清交涉方針”。[9]
儘管日本出兵台灣沒有完全按照李仙得提出的“攻台計畫書”實行,其主要原因是由於當時各國的干涉及琉球本身並不希望日本出兵。如果沒有其它各國的干涉,李仙得所提出的“占領台灣或占領台灣的一部分”即是日本此次出兵的即定計畫。所以甲午戰爭勝利後,日本馬上提出割讓台灣也就有源可尋了。
[1]1871年12月11日,琉球宮古島漁民遇強風飄至台灣南部恆春半島八瑤灣,登入後有54人遭到排灣族高士佛番社人殺害,此事件通稱牡丹社事件。
[2]一八六六年十二月,李仙得作為美國駐廈門的領事來清赴任。第二年,美國的羅布號商船在台灣的南部發生故障,船長以下的人使用備用船隻艱難登入成功,卻被蜂擁而來的當地土人所殺害。此情報傳到廈門以後,作為廈門領事的李仙得義憤填膺。他親自直接與當地清朝官員進行商量,約定要對台灣蕃地土人進行懲罰。之後,他親自赴台灣,對發生災難的地點進行實地考察,十天后返回。他把實地考察的結果寫成報告,提交給當時美國駐北京的公使及美國駐清東海艦隊提督。他在報告中主要簡述了以下兩點(一)對台灣當地蕃人進行懲罰性徵討。但此行動僅靠外國的能力是難以達到目的的;(二)解決問題的關健是需要清國官員及台灣西海岸當地人進行有效的配合。然而當時美國的水師提督並沒有採納李仙得的意見,認為自己的力量完全可以征服台灣當地番人。不久,美國駐清水師孤軍對台進行征討,結果如李仙得所預想的那樣征討行動失敗,副船長以下的多數官兵都喪命於番地。於是美國政府改用李仙得為統領,擬對台灣蕃地進行第二次征討。李仙得並沒有急於出發,他先來到北京,企圖通過美國駐北京公使協迫清國政府及台灣現地官員協助其討伐,但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於是他來到福州,與當地官員商量,借到了一艘炮艦。渡海到達台灣後,並沒有馬上對蕃人進行征討,他帶美國士兵親自到台灣府,說服當地官員答應派軍隊協助作戰。這樣他採取海陸並進的方式對牡丹社蕃地進行圍攻,蕃人迫於其威力而投降,蕃社酋長款待李仙得,並發誓以後決不對遭難船民進行殺戮,並把前被害人的遺物全部返還。是年底,李仙得乘借到的清國船安全地回到廈門。據此,李仙得在台灣當地土人中的威望極高,他又在一八六八年、一八六九年二次去台灣。特別是第二次,在台停留長達四個月之久,他輾轉於台灣各地,對地理、風俗、人情進行了細緻的考查。由於李仙得的努力,使許多海難者到台灣後,都免於被當地蕃人殺戮。參見:(日)《日本外交の恩人將軍李仙得》,《明治文化の研究》,新舊時代,第7、8頁。
[3](日)《日本外交の恩人將軍李仙得》,《明治文化の研究》,新舊時代,第7、8頁。
[4](日)《國史大辭典14》,吉川弘文舘,1993年版,第689頁。
[5](日)《日本外交の恩人將軍李仙得》,《明治文化の研究》,新舊時代,第3―7、8頁。
[6](日)鶴見祐輔:《正伝後藤新平》,藤原書店,2005年2月28日版,第18頁。
[7](日) 中村尚美:《李仙得》,《日本歷史》第35號,1960年刊,第47頁。
[8]“覚書”在日語中的解釋為“1、為了不忘記而寫下來的東西及文章;2、把事實和主張傳遞給外國的外交文書。” 一份“覚書”中有時包含幾份議案,多者達到幾百頁。
[9](日) 我部政男、栗原純編:《ル、ジャンド台灣紀行》,綠陰書房,1998年版,第46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