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詳情
2010年12月14日上午9點左右,深圳捷運一號線國貿站一部站台通往站廳的5號上行扶梯突然逆行,造成23乘客受傷,被送往醫院救治。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中。
記者趕到現場時,傷員已經被送往醫院救治,出事電梯被警方封鎖。
乘客需走旁邊的樓梯出站。記者留意了一下,捷運國貿站是雙站台,發生事故的是第一層站台通往站廳之間的一部OTS扶手電梯。 事故現場聚集了大批媒體記者。在記者們的強烈要求下,11點30分左右,深圳捷運集團公司一位姓唐的女士終於向媒體簡單通報了事故情況。據其介紹,事故發生在上午9點左右,當時從站台層通往站廳層的扶手電梯,在上行時突然逆行,電梯上的乘客沒站穩,紛紛滾下電梯摔到地上。事故導致23人送醫院救治,其中12人被送往羅湖醫院,5人送往人民醫院留醫部接受治療。
記者隨後趕往羅湖醫院了解情況。在該院接受治療的12個傷者大部分是腿傷和腳傷。記者在急診門口看到多個傷者皮膚劃傷較深,需縫合;有4、5個包紮好傷口的傷者坐在輪椅上。一名躺在急診門口病床上的傷者整個小腿骨折,正在等候手術。另外,一些傷情較嚴重的傷者正在急診室接受救治。記者了解到,事故中,有傷者牙齒脫落,牙齒散落在事故現場。
事故原因
禍首: 調節“鬆緊度”的固定螺栓
捷運集團前日晚已連夜安排扶梯維保商奧的斯公司對捷運同類扶梯逐一進行了針對性的檢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截至昨日上午8時,本次事件中送往醫院診治的乘客共25名,已經離院返家的乘客有16名,住院治療的乘客有6名,留院觀察的乘客有3名。大部分為輕微傷,住院傷員均無生命危險。
業內人士稱,固定螺栓在自動扶梯中不是一個大的部件,一般在扶梯的主驅動鏈條和主機上,因為主驅動鏈條要有一個合適的鬆緊度,否則乘客乘扶梯時會感受到顫動感,並不平穩,而固定螺栓的轉動可以調節主機的位置,以此改變主驅動鏈的鬆緊度。
現場反應
馬先生:“我在電梯中間偏下的位置,突然電梯轟隆一聲震了幾下,就開始下滑了。我沒受傷,在人堆里爬出來了,當時爬出來後精神有點放空,只看到混亂的人堆和地上的血。”
乘客黃先生的腿部被扶梯邊緣劃了個大口子。據黃先生介紹,他每天都乘捷運前往國貿附近上班。當天上午9點左右,大批出站乘客擠在扶手電梯上,“突然電梯停頓了一下,然後瞬間逆行,由於慣性,站在上面的人紛紛往下倒,下面的人也被跟著壓倒了。”黃先生說,當時現場十分混亂,尖叫聲一片。不少乘客自己撥打110報警,事故發生20多分鐘後,傷者才被捷運公司工作人員抬到站廳層;事發30分鐘後,才將傷者送去醫院。
記者了解到,送往羅湖醫院的傷者中有一名孕婦。經檢查,孕婦龔女士兩隻手指刮破皮,膝蓋受傷腫大,其他地方無大概,寶寶平安。
為什麼電梯會突然逆行?是人為還是故障?深圳捷運集團有關負責人表示,事故原因還在調查之中,晚些時候會向媒體通過有關情況。
律師看法
律師:
新法案下應認定為“工傷”
昨日中午,在羅湖人民醫院13樓外科病房,傷者吳先生躺在病床上,他右腿骨折、左腿擦傷。他顯得很焦急。“現在至少一周不能走路,業績肯定受影響”。
記者發現,此次事故中受傷的乘客大多是在上班途中。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修訂草案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即捷運、城鐵等)、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也應認定為工傷。
深圳律協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業務委員會律師廖羿宏認為,如果新《工傷保險條例》實施,此次受傷的上班乘客都應算工傷,扶梯仍屬捷運配套措施,受傷地點也屬於乘坐捷運的範圍內。
7月6日上午9時25分,在羅湖區東門中捷運三號線曬布路站捷運施工現場兩名工人井下作業時死亡,疑因深井下突然溢出毒氣所致。
7月19日8時30分,深圳寶安區西湘街道附近,捷運1號線續建工程坪洲站封閉的活動板房發生塌方事件,致使1人受傷、1人失蹤的事故。
7月22日深夜,寶安區西鄉街道麻布社區附近的捷運一號線續建工程7標段,寶體公園站至坪洲站之間的工地再發事故,原先沉降塌方的部分繼續擴大,整個二層工人宿舍板房陷入深坑,傾斜倚在原地。塌方沒有造成新的人員及個人財物損失。
9月4日,深圳市龍崗區一捷運工程工地內高約2米的土坡發生塌方,將一名正在作業的工人埋在坑中,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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