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湖南衡陽煤礦瓦斯爆炸事故

10·29湖南衡陽煤礦瓦斯爆炸事故

10·29湖南衡陽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是指2011年10月29日18時10分許,發生於湖南衡陽市衡山縣長江鎮境內的霞流沖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官方核實當班下井人數為35人。次日上午,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親臨事發現場,指揮救援和事故原因調查。

截止10月30日7時10分許,已確認有29名礦工遇難,6人經過營救生還,被送到醫院救治。

基本信息

救援工作

湖南衡陽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發生後,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周強,省委副書記、省長徐守盛當即分別批示,要求千方百計搶救被困人員,全力救治受傷人員,妥善做好善後工作,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徐守盛省長、劉力偉副省長和衡陽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等立即趕赴現場,成立救援指揮部,指揮救援和善後工作。衡陽市和衡山縣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迅速組織4支救援隊伍40餘人進行搜救。同時,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到附近醫院救治。

善後工作

救援隊員將遇難礦工遺體抬離事故現場 救援隊員將遇難礦工遺體抬離事故現場

2011年10月30日上午7點54分,第一批運送遇難礦工遺體的礦車到達地面。據了解,湖南衡陽煤礦瓦斯爆炸 事發當晚,當地黨委、政府已經緊急抽調幹部、包括遇難礦工所在的村組幹部負責對遇難者家屬進行安撫工作,相關善後事宜也隨即展開。截止2011年10月30日,事故救援工作已基本結束,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煤礦概況

據了解,霞流沖煤礦系衡陽市國有礦山企業,五證一照齊全,屬合法礦井,現有職工500多人,其中在崗職工160多人,自上世紀70年代開辦至今快40年,是衡陽市第一批特困企業。

事故調查

調查問責

第一批運送遇難礦工遺體的礦車到達地面 第一批運送遇難礦工遺體的礦車到達地面

2012年2月21日,記者從湖南衡陽市檢察院獲悉,致 29死6傷的衡陽市霞流沖“10·29”特大礦難事 故,衡陽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周才平、湖南煤監衡陽分局事故審理室主任侯乙貴等5名官員日前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檢察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展開立案偵查。

衡陽市檢察院通報,經查:衡陽市霞流沖煤礦屬於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依法不能進行生產。衡陽市煤炭局副局長周才平,安全監督管理科科長尹鏡明,副科長柳學群、張曉雲以及衡陽煤監分局事故審理室主任侯乙貴不認真履行監管監察職責,明知霞流沖煤礦長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依法採取有效措施,致使霞流沖煤礦一直違法生產,最終釀成“10·29”特大事故。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案件發展

救援人員在霞流沖煤礦礦井入口等待訊息 救援人員在霞流沖煤礦礦井入口等待訊息

湖南衡陽煤礦爆炸致29人死亡 5名官員被追責

湖南衡陽檢察院全國首開個案職務犯罪分析會堵“漏洞”

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29人死亡、6人受傷,當地5名官員被控涉嫌玩忽職守罪。為了總結事故的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湖南省衡陽市檢察院近日專門就此事故召開職務犯罪分析會,衡陽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個煤礦負責人均參加了此會。湖南省檢察院預防處負責人透露,檢察機關就個案專門召開職務犯罪分析會,這在全國尚屬首例。

2011年10月29日18時許,衡陽市位於衡山縣長江鎮鏡內的市屬國有煤礦霞流沖煤礦發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造成了29人死亡、6人受傷(其中2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2000多萬元的嚴重後果。事故發生後,國務院、省、市相關領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實施救援,國內多家電視、網路進行了跟蹤報導,在社會上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2011年10月30日,經檢察長決定,衡陽市檢察院依法對該起事故背後涉嫌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以事立案”進行偵查。2012年2月15日,衡陽市檢察院依法確定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周才平、安全監督管理科科長尹鏡明、副科長柳學群、張曉雲和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衡陽監察分局事故審理室主任侯乙貴為本案嫌疑人。該5人在履行對衡陽市霞流沖煤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過程中,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該礦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下違法生產,最終導致“10.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發生,涉嫌玩忽職守犯罪。

案件偵結後,為了總結案件發生的慘痛教訓,衡陽市檢察院決定對案件發生的原因進行深度分析。衡陽市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和瀆職侵權犯罪偵查局派出專人進行調查調研,對該宗玩忽職守犯罪的原因進行了剖析,並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對策,形成了犯罪分析報告,提交會議進一步深入分析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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