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10年12月29日,德州市德城區發生一起殺人案件。2011年1月4日上午11時20分許,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區分局刑警大隊和岱宗坊派出所民警在協助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區分局偵查人員調查2010年12月29日發生在德州堤嶺村的命案,在民警亮明身份,準備入戶時,突然遭到室內兩名犯罪嫌疑人員隔著柵欄式防盜門開槍射擊,犯罪嫌疑人在將3名民警、1名協警打傷後,搶劫一輛過往汽車逃跑。
接警後,泰安警方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令巡特警、武警、刑警、交警等各警種在全城布控堵截。犯罪嫌疑人在駕車持槍逃竄過程中,為逃避追捕,先後持槍搶劫、乘換4輛過往車輛,期間開槍打傷兩名駕駛員,並不斷向同級民警開槍射擊。經廣大民警英勇不懈追捕,最後將犯罪嫌疑人車輛圍堵在泰安市泰安區文化路中段,民警果斷用警車撞擊犯罪嫌疑人駕駛的車輛,致使其無法行駛,但犯罪嫌疑人仍持槍、持刀拒捕,民警與其進行英勇搏鬥,當場抓獲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另一犯罪嫌疑人在絕望中開槍自殺。繳獲雙管獵槍一支,自製小口徑手槍一支,匕首一把,小口徑射擊運動彈180枚,獵槍彈7發。
共有5名民警、2名協警、2名民眾受傷。其中經全力搶救無效,先後有3名民警、1名協警不幸光榮殉職。兩名犯罪嫌疑人1人被抓獲,另一人開槍自殺。
領導慰問和指示
受山東省委書記姜異康、省長姜大明委託,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劉偉,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柏繼民,副省長郭兆信正在趕往醫院安撫殉職民警家屬,慰問受傷民警。
山東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吳鵬飛也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向英勇犧牲的民警表示哀悼。向犧牲民警家屬和受傷民警表示慰問。”並委派省公安廳副廳長朱有林、畢寶文、政治部主任王兆玉趕赴泰安指導工作。
案件發生後,泰安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楊魯豫,市委副書記、市長李洪峰,市委副書記王雲鵬,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忠海,市委常委、秘書長朱玉合,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長鄭歧浩等市領導第一時間趕往醫院安撫看望受傷民警和民眾,要求醫院採取一切措施,全力搶救受傷人員。
殉職警察
殉職的警員(還有一人未能統計到)分別為:
夏波,男,漢族,1974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山東省寧陽縣人,生前任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區分區刑事偵查大隊偵查三中隊中隊長。
齊洪海,男,漢族,1962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山東省泰安市人,生前任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二大隊科員。
李良,男,漢族,1986年3月出生,生前在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區分局岱宗坊派出所擔任協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