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1月9日晚,郭德綱率德雲社十餘人從外地演出後返京,在首都機場T3航班樓與“風行工作室”攝影師發生激烈衝突。
據報導,郭德綱的八名弟子群毆“風行工作室”的攝影師和司機,導致攝影師當場住院觀察。當晚,郭德綱的弟子們被帶到機場派出所進行調查。直到次日凌晨,打人者才由德雲社經理王海的帶領下乘車匆匆離開,王海面對質問“為何再次打人時”,始終一言不發。
據被打者描述,在圍毆時,郭德綱正在現場,緊鄰自己5米之遙,但未上前阻止。
北京晨報社會部主任秦超也在微博中曝料最新進展:醫生診斷顯示,被打記者頸部,胸部,雙下肢軟組織頓挫傷。據該記者回憶,當時自己被打時,郭德綱和妻子就站在離自己不遠處,並未制止。司機被扯掉了一撮頭髮。
兩方回應
德雲社回應:
郭德綱本人則在1月10中午在微博回應此事,微博原文如下:昨日夜半返京,出機場上車回家,今日突見新聞,方知昨夜有變。經了解情況如下,對方為多年連續惡意偷拍之專業狗仔,而並非記者!機器內有海量明星視頻照片。我方交涉者為三名工作人員,並無德雲弟子參予。在要求對方刪除偷拍影像未果後,雙方爭執並報警。我們尊重服從警方處理。另,我子麒麟一直在家。
風行工作室回應:
訊息稱,“風行工作室”的負責人卓偉告訴記者,被打記者確定開始打人時郭德綱在場,至於郭德綱所說的不知情一說以及打人的是臨時工的說法,卓偉則稱,“隨便他怎么說,臨時工也是你德雲社的人!”
卓偉告訴記者,當時他並不在現場,但被打的司機和記者確定剛開始打人的時候郭德綱在場,至於郭德綱是否目睹了打人的全過程,卓偉表示,被打記者剛剛清醒,並告訴他,發生衝突的時候,郭德綱和妻兒就站在旁邊,而且雙方僅隔五米遠,但是後來記者暈了過去,因此郭德綱是不是全程都在場,也就不得而知了。
至於郭德綱稱打人的是臨時工,卓偉稱裡面有他的兒子郭麒麟,“昨天在派出所錄口供的時候好像人不全,也就4、5個,實際打人的有8個。而且就算是臨時工也是你德雲社的人!”卓偉還堅定表示,不接受調解,別想賠點錢就想了事。如果警察沒有給出合理說法,將起訴德雲社。
處罰結果
公安機關根據調查結果判定,郭德綱經紀人王海在當晚夥同王楠、王俁欽對風行工作室黃亮和陳述進行毆打,致其輕微受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判處經紀人王海、王楠在順義拘留所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伍佰元,王俁欽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人民幣伍佰元整的規定,該規定從2012年1月18日開始生效。
《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現查明在2012年1月9日晚23時許,違法嫌疑人王海和王俁欽、王楠三人在首都國際機場3號航站樓四層12號門外,同黃亮、劉愛民發生爭執,後王海對劉愛民進行毆打,並夥同王俁欽、王楠對黃亮進行毆打。經鑑定,黃亮身體所受損傷構成輕微傷,劉愛民身體所受損傷構成輕微傷。以上事實有違法行為人陳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鑑定結論、民警出具的到案經過等證據證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現決定給予王海行政拘留十二日並處罰款人民幣五百元整的處罰。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民航華北局公安局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據卓偉介紹,王俁欽系德雲社演出部經理、郭德綱妻弟,受到行政拘留十日和人民幣五百元罰款的處罰。德雲社員工王楠受到行政拘留十二日和人民幣五百元罰款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