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爭議仲裁處副處長、仲裁信訪處副處長、省勞動仲裁院副院長(主持工作)、省勞動仲裁院院長、廳職業能力建設處處長(其間掛職西湖區區委常委、副區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等職。
2018年5月,任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省政協委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018年10月,任嘉興市委常委、組織部長、黨校校長。
任免信息
2018年10月25日上午,嘉興市委組織部召開全體幹部會議,宣布浙江省委、嘉興市委有關嘉興市委組織部主要負責人調整方案。省委決定,龔和艷同志任中共嘉興市委委員、常委;市委決定,龔和艷同志任中共嘉興市委組織部部長,中共嘉興市委黨校校長。
2018年12月18日政協第十二屆浙江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龔和艷同志(女)不再擔任委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