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龍鳳區文化管理部門稱文化科。1991區文化科改為文化局, 1997年區文化局與區體委合併,改稱文化體育局。2002年文化體育局又併入區教育局,但仍掛文化體育局牌子。編制和在崗人員均為5名。局屬文化單位為區文化館、文化市場稽查隊、電影院、龍鳳鄉文化站、區體委。區屬文化設施為區電影院(2003年後拆除)和龍化廣場。區轄文化設施為龍鳳青少年宮影劇院、乙烯影劇院、大化影劇院、市建一公司二公司俱樂部、龍鳳熱電廠俱樂部、油田熱電廠活動中心、龍鳳地區文體活動中心、龍鳳老年活動中心、石化總廠活動中心、乙烯科學宮、乙烯圖書館、龍鳳街心廣場、乙烯大化街心廣場等23所大中型活動場所。
區文化局及文化館始終把開展民眾性的文藝創作、文藝表演活動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早期曾由區委宣傳部牽頭、由區文化館主抓,成立了龍鳳區“浪花文學社”,社內成員曾在《北方文學》、《黑龍江日報》、《黑龍江教育》、《鴨綠江》、《石油工人報》、《大慶日報》、《文化生活報》等省市級報刊發表了300餘篇(首)作品。近年來,文化館文藝輔導幹部湯希軍還創作了10餘個思想性、藝術性較強,並深受廣大民眾歡迎的曲藝、小品節目。在創作文學、曲藝作品的同時,文化館又重點加強了書法、美術創作的培訓輔導及展示力度。共舉辦了區域範圍的聯展17次,總計展出了書畫攝影作品3200餘件。在此期間,還分別推選作品參加市展覽22次,參加省部級展覽8次,有16件作品被遴選參加了國家級展覽。截止目前,總計獲省市級獎200餘人次,獲國家級獎4次(均為館書法輔導幹部苑本民作品),報刊專版刊發介紹了10餘次,赴日本、香港展出了3次。
區文化局、文化館還相繼舉辦了5屆消夏文化周活動、9次“慶七一”文藝演出、9次“迎新春”文藝演出、3次全區文藝會演、兩次社區文化大賽、1次卡拉OK歌手大賽、37次大秧歌表演賽等大中規模的文化活動。在組織區域文化活動的同時,文化局還22次組織隊伍、推選作品參加了市舉辦的各項文化賽事,有6次總成績居第一。
在文化市場的發育和管理中,局管理和稽查機構及全體管理人員,始終堅持了繁榮和管理並重、常規管理和集中“掃黃打非”並舉,並採取了加強法制培訓、經營佩帶胸卡、管理稽查“五公開”、“八不準”等有效措施來確保全區文化市場的健康發展。共取締了非法經營戶28家,收繳銷毀了淫穢書報刊998冊、音像製品790盤、電路板228塊、遊戲機4台、抽貼用具7套。截止2005年,全區業戶總數為262戶。其中歌舞廳155家、電子遊藝廳4家、檯球室9家、打字複印20家、報刊經營28家、音像經營40家、印刷廠10家、網咖41家。
區文化館曾先後8次被評為市“先進文化館”,區文化市場管理所和稽查隊曾先後4次被評為市文化先進單位,區文化局曾3次被評為市“先進文化局”。龍鳳區還被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評定為省首屆“文化先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