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我局負責對轄區內藥品(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製品、診斷藥品、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用輔料、醫療器械、衛生材料、藥品包裝用材料和容器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具體有以下六個方面:
(一)監督實施國家有關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查處轄區內違反藥品和醫療器械、醫藥包裝材料、容器等監督管理法律、法律、規章的行為。
(二)監督實施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三)監督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
(四)協助實施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工作。
(五)管理直屬藥品監督檢驗機構。
(六)承辦上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授權、委託或交辦的事項。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綜合協調日常政務,負責文書、檔案、行政事務、信息、宣傳、教育培訓、資產財務、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案件審核以及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主持行政處罰聽證;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市場稽查室監督抽查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的質量,受理違反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案件的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違反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和責任人。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統計和執法文書及卷宗的製作。
藥械監管室根據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的委託,行使對轄區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
單位地址
龍泉市中山東路1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