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川縣農村工作辦公室

(二)農村發展。 (四)農村改革。 根據省、市有關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的要求,搞好農村政策、農村改革和農村經營管理的調查研究,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意見,並督促檢查其貫徹執行情況;掌握全縣農村工作動態,及時綜合分析匯總農村經濟情況和報送農經信息。

主要職能

(一)落實政策。按照農村經濟的發展目標,抓好中央、省、市、縣委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的宣傳、貫徹和落實。重點抓好以農業投入為重點的農業扶持政策,以穩定家庭承包經營為主要內容的土地經營政策,以管理集體資產為重點的發展集體經濟的政策,以控減農民負擔為主的保護農民利益的政策,以抓好各業承包契約結算為主的農村經濟分配政策,以促進農村生產力發展為主的農村經濟調控激勵政策等。
(二)農村發展。圍繞農民增收目標,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積極引導多種形式的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指導農村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探索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組織形式、經營機制和管理制度;牽頭負責綠色食品和優質名牌農產品的開發與管理,搞活和促進農產品流通。研究制定農業現代化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
(三)經營管理。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協調、監督、服務,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不流失;強化農村財務管理,加強基層民主監督,維護集體經濟利益;加強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3抓好土地承包管理,指導土地使用權流轉3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穩定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完善各業承包契約管理,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開展農產品成本核算和農村收益分配,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係3抓好農經業務知識培訓,提高農經隊伍素質。
(四)農村改革。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方案或意見,對農村有關改革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主要是穩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深化以農業資源性資產和集體資產產權制度為主的農村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農業巨觀調控體系。
(五)調查研究。根據省、市有關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的要求,搞好農村政策、農村改革和農村經營管理的調查研究,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意見,並督促檢查其貫徹執行情況;掌握全縣農村工作動態,及時綜合分析匯總農村經濟情況和報送農經信息。
(六)綜合協調。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農村和農口及涉農部門的綜合協調;協助縣委提出農村工作的部署意見;參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七)服務中心。按縣委、縣政府要求,組織實施好農業和農村工作中的重大活動;研究制定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綜合考核的意見;做好平時和年度的農業、農村和農口的考核考評工作;負責全縣三峽庫區移民的安置及管理。
(八)承辦縣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內設5個職能科(室),均為股級。

(一)綜合科

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和協調機關內外關係;負責綜合文稿的起草、審核;承辦檔案處理、工作督查、文書檔案、安全保衛及保密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和紀檢監察、人事、勞動工資、年度考核、幹部培訓、計畫生育、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事務和財務管理,承擔農村勞動積累以資代勞部分資金的收繳與管理;負責“農刊”的宣傳與發行;承擔農民體協的有關協調工作。

(二)經營管理科

(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科)
負責指導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做好農村土地二輪承包的完善工作,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益;負責指導農村建立健全土地流轉機制,並強化管理;加強農業承包契約和土地檔案的管理,以及契約的仲裁工作;負責農村分配結算、農村形勢預測分析、農經統計、農產品成本核算等具體工作。承擔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宣傳貫徹有關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控減農民負擔的政策措施,並起草有關政策性文稿;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開展農民負擔執法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推行農村稅費改革等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農民違法違紀案件;做好農民負擔信訪的接待和處理,以及農民負擔監測點的工作。
負責宣傳貫徹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有關方針、政策,開展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執法檢查;研究起草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有關意見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指導鄉村集體資產的運作,促進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指導以產權制度改革為主的農村改革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指導工作;負責農村集體資產的評估與鑑定;負責農村集體資產產權證的年檢年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管理。

(三)政策調研科

負責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農村經營管理的調整研究,改革研究,對農業和農村工作進行經常性調查,及時掌握和分析並向領導報送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動態;負責起草有關農村工作的重要政策性文稿和綜合性工作文稿,檢查基層農村政策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編輯《射陽農村》和報送農經工作信息。

(四)農村發展科

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農業開發規劃和年度計畫的擬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研究制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性建議;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的調查研究、情況綜合和面上工作的指導;承擔縣農業現代化試點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研究制定農業現代化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開展試點,制定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承擔縣三峽庫區移民安置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移民的安置與管理;參與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參與農村扶貧和有關農村社會事業工作。

(五)農業產業化經營辦公室

(縣農副產品流通辦公室、縣綠色食品辦公室)
負責農業產業化政策的研究,指導農村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負責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經紀人隊伍建設;負責綠色食品、優質農副產品創牌的牽頭工作,組織農產品促銷活動;牽頭和協調農口部門搞好農業項目及專項的申報、開發和管理工作,搞好政策、科技、資金的銜接;負責鄉鎮農業產業化經營考核的具體工作;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及農口綜合性考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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