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責
(一)辦理上級黨政和縣委及其各部門文電的呈(傳)閱以及文電的處理工作。
(二)研究審核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場)人民政府報送縣政府的文函件,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文函件的草擬、審核和制發工作。
(四)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的決定,檢查執行情況。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場)人民政府對上級黨政和縣委、縣政府檔案以及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的執行情況。
(六)根據縣政府的部署和安排,組織調查研究全縣改革和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協助和參與領導決策。
(七)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部門間、鄉鎮間、部門與鄉鎮間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定。
(八)保持與縣人大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各級人大代表建議和各級政協委員提案。
(九)處理人民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反映信訪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和建議。
(十)負責縣政府法制、外事、地震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的建設,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十一)負責縣政府辦機關保密和檔案工作,負責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為縣政府領導和機關職工以及縣政府各部門服務。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秘書科
辦理文電函收發、校核、印製、分發、呈傳閱、公文交換、印鑑管理;承辦縣政府及辦公室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檔案與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保密、保管、利用和服務。
綜合科
負責縣政府各口、各部門的協調,辦理縣政府各口、各部門的文函件、會務、查辦和落實等工作。草擬、修改縣政府工作報告和領導講話稿。
信息調研科
草擬、修改綜合性材料、龍南政訊、經濟運行、調查研究、政府信息工作以及領導信息指示的查辦、催辦等工作。
督查科
督查領導同志重要指示交辦事項、縣政府重要會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貫徹落實情況、處理人民來信、接待民眾來訪,會同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協調和處理人民來信來訪中需要解決的問題,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各級人大代表建議和各級政協委員提案。
行政科
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職稱評聘、人才培訓、職工調動、退休和社會保險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業經費的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環衛、綠化等工作;負責機關的生活福利、公費醫療和辦公大樓維修和水電管理等工作。
自動化科
負責政府網路編制與辦公室自動化管理工作,承辦政府與經濟工作的信息編制與發布,通過網路系統公開政務。
法制辦公室
審查修改縣政府規範性檔案,擬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畫,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公路“三亂”治理和橫崗行政執法監督站的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賠償的具體工作,指導縣政府各部門的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的宣傳、學習工作。
外事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及縣委、縣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負責處理髮生在我縣的重大涉外、事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政策教育;負責組織接待來訪的重要外賓的重要人物和從事公務活動的各國外交人員、外國記者及專家在我縣的各種活動,指導協調我縣各級企事業單位的外事、涉外活動;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安全及我縣對外開放地區和企事業單位的開闢、調整工作,負責我縣與國外開展友好城市工作及友好交流活動;歸口管理全縣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的報批工作。
地震局
承辦上級地震部門的文電,制訂本縣地震有關政策性方案和地震應急方案,實地考察震災區的發震時間和震中位置及災情信息,為震區部署搶險救災事宜及進行災情評估工作,向上級匯報準確震災報告及請求省、地支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