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負責全市新建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的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 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利用和維護管理、安全管理、經營管理工作。 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教育計畫,規定人民防空教育內容,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幹部業務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辦機關設四個職能科(室):辦公室(法規辦與其合署辦公)、工程處(平戰處與其合署辦公)、指揮處(通信處與其合署辦公)、計財培訓科,另有內設機構:紀檢組、機關黨委。直屬單位5個:齊齊哈爾市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齊齊哈爾市防空防災應急救援中心、齊齊哈爾市站前廣場地下工程維護管理處、齊齊哈爾市卜奎大街地下工程維護管理處、齊齊哈爾市鶴城廣場地下工程維護管理處。
部門職能:
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上級黨、政、軍機關和國防動員委員會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指示。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防建設、城市建設、經濟建設需要,擬定全市人民防空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負責防空地下室建設和城市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對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制提出建議,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各縣(市)、區、齊鐵分局有關部門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擬定全市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人口疏散方案、組建民眾防空組織、組建人防專業隊伍並結合工作和生產進行專業訓練和必要的演練;指導全市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掌握下級人民防空辦公室班子建設、完成政府賦予的有關搶險救災任務情況。
組織管理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的原則、方案、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它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負責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監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負責全市新建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的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檢查各縣(市)、齊鐵分局對新建民用建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項目、設計、施工質量、竣工驗收及建成後的管理工作。
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利用和維護管理、安全管理、經營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人防工程開發利用、維護管理、安全管理、經營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教育計畫,規定人民防空教育內容,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幹部業務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制定全市人防後方基地發展建設規劃,指導全市人防後方基地建設、管理及平戰結合工作;負責對全市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
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專項經費、編制審核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各縣(市)、區、齊鐵分局人防專項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人防國有資產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組織全市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負責全市人民防空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技術標準。
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承辦市政府、軍分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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