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風·南山

《齊風·南山》 是先秦無名氏作者所寫的四言詩 。

基本信息

【名稱】《齊風·南山》
【年代】先秦
【作者】無名氏
【體裁】四言詩
【出處】詩經

作品原文

齊風·南山
南山崔崔⑴,雄狐綏綏⑵。魯道有盪⑶,齊子由歸⑷。既曰歸止⑸,曷又懷止⑹?
葛屨五兩⑺,冠緌雙止⑻。魯道有盪,齊子庸止⑼。既曰庸止,曷又從止⑽?
蓺麻如之何⑾?衡從其畝⑿。取妻如之何⒀?必告父母⒁。既曰告止,曷又鞫止⒂?
析薪如之何⒃?匪斧不克⒄。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極止⒅?

注釋譯文

詞語注釋

⑴南山:齊國山名,又名牛山。崔崔:山勢高峻狀。
⑵綏綏:緩緩行走的樣子,或曰求匹之貌。
⑶有盪:即蕩蕩,平坦狀。
⑷齊子:齊國的女兒(古代不論對男女美稱均可稱子),此處指齊襄公的同父異母妹文姜。由歸:從這兒去出嫁。
⑸止:語氣詞,無義。
⑹懷:懷念。一說來。
⑺屨(jù具):麻、葛等製成的單底鞋。五兩:五,通“伍”,並列;兩,“緉”的借省,鞋一雙。
⑻緌(ruí 蕤):帽帶下垂的部分。帽帶為絲繩所制,左右各一從耳邊垂下,必要時可系在下巴上。
⑼庸:用,指文姜嫁與魯桓公
⑽從:相從。
⑾蓺(yì異):即“藝”,種植。
⑿衡從:橫縱之異體,東西曰橫,南北曰縱。畝,田壠。
⒀取:通“娶”。
⒁告:一說告於祖廟。
⒂鞫(jú菊):窮,放任無束。
⒃析薪:砍柴。
⒄匪:通“非”。克:能、成功。
⒅極:至,來到。一說恣極,放縱無束。

作品譯文

巍巍南山真高峻,雄狐求偶步逡巡。魯國大道寬又平,文姜由此去嫁人。既然她已嫁別人,為啥想她存歹心?
葛鞋兩隻配成雙,帽帶一對垂耳旁。魯國大道平又廣,文姜由此去嫁郎。既然她已嫁玉郎,為啥又跟她上床?
想種大麻怎么辦?修壟挖溝勤翻土。想要娶妻怎么辦?必須事先告父母。既已稟告過父母,為啥任她肆淫污?
想去砍柴怎么辦?沒有斧子砍不倒。想要娶妻怎么辦?沒有媒人娶不到。既已明媒正娶來,為啥讓她娘家跑?

作品鑑賞

這是一首諷刺齊襄公與魯桓公的詩,《毛詩序》云:“《南山》,刺襄公也。鳥獸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惡,作詩而去之。”鄭箋云:“齊大夫見襄公惡行如是,作詩以刺之,又非魯桓公不能禁制夫人而去之。”古今學者大多無異議。(僅個別現代學者認為是寫“意中人他嫁”)據《左傳·桓公十八年》記載,公元前694年,魯桓公與夫人文姜(齊襄公的同父異母妹妹)同去齊國,原先就與文姜有淫亂關係的齊襄公趁機又與文姜私通,被魯桓公發覺,譴責了文姜。文姜告訴了齊襄公,襄公便設酒宴請桓公,將桓公灌醉後,派公子彭生駕車送桓公回國,在車子裡扼死了桓公。此事傳開後,齊國上下引以為恥,便作了這首諷刺詩。詩的一二兩章譏刺齊襄公荒淫無恥,三四兩章責備魯桓公懦弱無能,對妻子不嚴加管束。
作詩譏刺本國及魯國的君主,不能不有所顧忌,在遣詞用語方面要避免過於直白顯露,而只能用隱晦曲折的筆墨來表現。此詩很成功地做到這一點。如第一章用雄狐急切求偶來暗射齊襄公急切覬覦回娘家的文姜,第二章用鞋子、帽帶都必須搭配成雙來比喻世人都各有一定的配偶,暗中影射齊襄公亂倫的無恥行為。既鞭撻了諷刺對象,又不讓別人抓到任何把柄。第三、四兩章則用“興”的手法來表現。照朱熹的說法,所謂“興”,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三章以種麻必先整治田壟、四章以砍柴必具刀斧引起娶妻必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進一層推及桓公既已明媒正娶了文姜而又放任她回娘家胡作非為,嘲諷了他的庸弱無能。當然,這意思也不是在字面上明白點出的,而是意在言外,一索可得。前人評此詩,謂其“意緊局寬,布置入化,所謂不接形而接以神者”(陳震《讀詩識小錄》),“四章四詰問,婉切得情”(牛運震詩志》),“令其難以置對,的是妙文”(陳繼揆《讀詩臆補》),確乎如此。
這首詩的風格同《詩經》十五國風中的絕大部分作品一樣,是一首民眾創作的民歌,其特點也是每一章節除少數詞語略作更換外,基本的語詞句法都是相同的,特別是每章的最後二句,句法語氣完全一樣,只有一二個字的變化,其含義也相似或相近。這正是便於反覆詠唱,易於記憶吟誦,寓意比較單純的民歌式作品。此外,從這首詩里,也反映了男女婚姻必須通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樣的封建禮教,早在二三千年以前就已經深入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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