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白女烈士

出生在一個靠租種寺廟土地生活的佃農家庭。她七、八歲就幫家裡放牛、割草。十幾歲時,常常隻身爬上黛螺頂後的深山裡,采蘑菇、刨藥材補貼家用。抗日戰爭爆發後,八路軍工作隊到她家鄉台懷鎮,發動民眾抗日救國,組織民眾救亡團體。她抱著不當亡國奴的決心,參加了婦救會、自衛隊。與男隊員們一起割電線,破壞公路。不久,調到區工作。調到五台縣農救會工作。1940年臘月,她帶著3歲的孩子到十二區區公所駐地里西溝村,同任十二區區長的丈夫相聚,準備一起過團圓年。村里民眾,紛紛送來過節食品,她一家人同全村民眾沉浸在節日氣氛中。臘月20日夜,敵人突然包圍只有八、九戶人家的里西溝。敵人未搜出區長,就把全村婦女集中到村前麥場上追問。為了保護民眾,掩護丈夫,她把孩子交給身邊的婦女,從容地走出,承認自己是區長妻子。敵人向她追問區長下落,她說不知道。婦女們把她圍起來,敵人用刺刀亂刺,她在與敵人搏鬥中,被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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