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詞語】:黨總支
【注音】:dǎng zǒng zhī
【釋義】:由黨總支的黨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兩或三年。一般設書記、副書記及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一般正式黨員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單位可設立黨總支。人數較多的總支部可下設若干支部。
英文名稱:party general branch
工作職責
不同地域、行業、單位的黨總支的基本任務也有所不同,根據憲法、法律、法規等法律檔案和《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規定以及上級黨組織的有關規定,制訂了自己的工作職責。
高等院校的黨總支工作職責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民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二、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三、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聯繫民眾,經常了解民眾對黨員、黨的工作批評和意見,維護民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民眾的思想工作。
五、充分發揮黨員和民眾的積極性、創造性,發展、培養、推薦他們中間優秀人才,鼓勵和支持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六、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吸收在生產和工作第一線的工人、婦女、知識分子中優秀分子入黨。
七、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民眾利益。
八、教育黨員和民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持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中學黨總支工作職責
黨總支是中國共產黨在學校的基層組織,是學校的政治核心。黨總支的主要職能如下:
一、切實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努力提高黨員的素質,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的先鋒模範作用。
二、保證監督校長室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保證辦學的正確方向。
三、對學校的行政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決策,支持校長充分行使職權。協助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認真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認真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配合校長抓好學生的德育工作。
五、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加強對學校幹部的教育、培養、考察,討論中層幹部任職問題。
六、根據黨章規定,做好發展黨員的工作,做好黨員的評議、爭先創優工作。
七、領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共青團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獨立地開展工作。
農村黨總支工作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基本任務的規定,結合村工作的特點,村黨總支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宣傳、組織、發動黨員和民眾完成本村所擔負的各項任務;
二、加強黨總支自身建設,搞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發揮黨員在村中的先鋒模範作用;
三、支持和保證村委會按照村自治章程充分行使職權;
四、按照鎮黨委的要求,做好村幹部的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工作;
五、密切聯繫民眾,反映民眾的意見和要求,做好民眾工作,搞好各項服務;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設,教育村民遵紀守法,保證和促進轄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機關黨總支工作職責
一、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各項決定在本單位的貫徹執行。及時傳達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委的各項決議、決定,增強大局意識、政治意識、責任意識,並通過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帶領民眾一道共同貫徹執行。
二、參與本單位行政領導班子重大問題的討論,共同決定本單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支持本單位行政負責人在其職責範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三、加強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具體指導黨支部的工作。
(一)加強黨總支部的自身建設。黨總支部委員會的成員應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堅決貫徹科學發展觀,增強黨性,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認真負責,積極做好黨內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清正廉潔,密切聯繫民眾,關心民眾生活,做好民眾工作;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健全集體領導制度,嚴格實行雙重組織生活的制度,定期開好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接受黨內監督和民眾監督。
(二)加強黨員的教育工作。根據市委的統一要求和本單位的實際,制定黨員教育的實施計畫。經常了解和分析本單位黨員的思想狀況,採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黨員進行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黨的基本路線、黨的基本知識的教育。(三)嚴格黨員的管理工作。黨總支部要根據黨委的統一要求,認真組織好民主評議黨員的工作,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表彰先進黨支部和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幹部,認真組織對黨員的考核鑑定,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檢查基層組織監督黨員履行黨員義務,遵守黨紀、國法和政紀的情況。(四)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總支部每年至少召開兩次黨員大會,定期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和通報情況,聽取黨員的各種意見,要定期檢查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情況,採取措施,提高組織生活質量。黨員每月參加1—2次組織生活,黨總支部領導班子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審查黨支部發展黨員的工作計畫,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六)檢查黨支部對上級黨委決定、指示和黨總支部布置工作的執行情況。及時研究處理黨支部反映的意見、要求和問題。
定期分析黨支部的情況,做好支部委員特別是支部書記的培養、教育、選拔工作。
四、領導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根據市委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出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計畫,統一協調,組織實施,形成黨、政、工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
(二)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的教育,黨的基本路線的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理想、道德和革命傳統教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教育。
(三)思想政治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採取多種方式、不同層次進行。
(四)關心民眾的疾苦,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
五、協助黨委做好本單位領導班子人選的民主推薦、考察、民主測評等工作,做好本單位幹部的教育、管理及統戰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有關工作。
(一)要全面準確地貫徹執行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推薦、選拔幹部。
(二)對黨政領導班子的配備與領導幹部的選拔,在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可以向黨委提出建議,並協助黨委組織部門進行考察。對本單位行政管理幹部的任免,在聽取黨支部和民眾意見的基礎上,向行政負責人提名推薦,交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後,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上報審批。
(三)參與討論本單位教職員工在評聘、晉升以及引進人才等方面的相關工作,嚴格把好政治關,防止工作中的不負責和草率行為。
(四)加強對本單位幹部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幹部的教育主要是對幹部進行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政治責任感、工作事業心的教育以及必要的科學管理知識的教育,不斷提高幹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要結合“創先爭優”活動和年終工作總結等工作,對幹部進行考核。
六、領導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黨總支部要把工會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應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團結教育本單位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為教職工排憂解難方面的作用。熱情關心共青團和婦聯的工作,經常地、及時地通過它們聽取意見和要求,支持它們根據青年的特點開展各項活動。
社區黨總支工作職責
社區黨總支領導本社區的工作,支持和保證居民自治組織、民眾組織充分行使職權,是社區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其主要職責是:
⒈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宣傳和貫徹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社區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組織黨員和民眾,努力完成社區所擔負的各項任務。
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⒊按照黨建“五個好”的標準加強社區黨組織自身建設,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內生活,保障黨員權利,擴大黨內民主。
⒋建立黨員接待崗(日),密切聯繫民眾,把服務民眾作為基本任務和開展工作的切入點,健全民眾利益表達和利益協調機制,凝聚黨員民眾共同奮鬥。通過聯繫民眾、宣傳民眾、組織民眾、服務民眾、教育民眾,反映民眾的意見和要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引導和激勵人民民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團結和帶領人民民眾共同推進社區發展,共同創造和諧幸福生活。
⒌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推行發展黨員民主測評和公示制,逐步實行發展黨員票決制。
⒍建立黨員聯絡站,深化在社區文體隊伍、中介組織、民眾團體、非公企業等“兩新”組織中建立黨組織工作。
⒎以社區黨建協調指導委員會分會為載體,加強與駐社區內社會單位黨組織的聯繫,組織、協調開展區域性黨建工作。
⒏領導社區群團工作,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僑聯等群團組織依照各自章程獨立開展工作。
⒐領導社區居委會等居民自治組織,支持和保證社區居委會等自治組織依法充分行使職權,完善公開辦事制度,推進社區居民自治;領導社區民眾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
⒑討論決定本社區建設、管理中的重要問題。
⒒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和占領宣傳文化陣地,辦好社區黨校、黨員活動站、黨員電教室和市民學校,貼近需求,多方聯動,創新載體,提升社區文化品味,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構建和諧社區。
⒓協助街道工委、辦事處做好對社區工作者和社區事務助理員的教育、管理、培養、考核和監督工作。
⒔完成街道工委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企業黨總支工作職責
⑴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黨員大會的決議、決定。
⑵做好黨員的教育和管理,搞好黨總支(黨支部)的自身建設。
⑶處理好黨總支(黨支部)的日常事務,按期向黨總支(黨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⑷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人才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推薦、監督等工作。
⑸參與研究決定本單位改革發展、創業競賽、招商引資、創建平安、構建和諧等工作及其他重大問題。
⑹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民眾的政治、經濟、文化生活。
⑺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的工作,充分發揮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