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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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
《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是中共中央辦公廳2019年4月印發的條例,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
條例簡介 條例全文 條例解讀 內容解讀 -
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
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等三個法規檔案的通知
發文機關 文號 發文時間 正文 附屬檔案 -
《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對黨政領導幹部實行問責,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 第十七條對黨政領導幹部實行問責,應當製作《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決定書》。 第二十三條被問責的黨政領導...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問責的情形、方式及適用 第三章 實行問責的程式 第四章 附 則 -
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
《暫行規定》的頒布實施,是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完善領導幹部行為規範的重要舉措,對於加強黨政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政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更好地...
基本目錄 細則 必要性 懲罰內容 -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若干規定學習參考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n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圖書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相關圖書信息 -
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完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建設高素質的領導幹部隊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定。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
為保證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誤,嚴肅處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
通知 責任追究辦法 -
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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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法律法規]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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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領導幹部
在中國,除黨和國家領導人之外,省部級、地廳級、縣處級、鄉鎮和科級以上在領導崗位上的幹部,統稱為黨政領導幹部。 根據中共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基本條件 基本要求 追究辦法 報告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