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綜合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省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省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按規定監督管理省管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非煤礦礦山、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按規定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貫徹和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省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省政府授權,依法組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煤礦事故除外)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生產安全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指導各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對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助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調查處理特別重大事故。
(八)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省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組織職責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十)組織指導、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全省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按規定對註冊安全工程師的註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實施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
(十二)組織擬訂全省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三)承擔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及信息安全、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綜合管理安全生產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組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三)安全生產協調處(掛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處牌子)。
承擔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組織省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組織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市(地)政府(行政公署)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起草全省安全生產重要檔案和重要會議報告;綜合管理全省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工作;負責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和備案工作,負責全省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分解和監督工作;分析預測全省安全生產形勢。
(四)規劃科技處。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綜合協調建設項目“三同時”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省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五)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規章、規程和標準實施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綜合指導協調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應急救援演練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分析預測重大、特別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承擔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日常工作。
(六)監督管理一處。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非煤礦礦山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組織或參與相關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相關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七)監督管理二處。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相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按照規定,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組織或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相關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監督管理三處。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第一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省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組織或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相關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九)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
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和標準;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綜合管理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十)人事培訓處(掛安全生產監察專員辦公室牌子)。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出國人員政審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監察專員日常管理工作。按規定對註冊安全工程師的註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實施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組織指導全省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和管理有關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按規定負責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按黨章規定設定,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為省紀檢委(監察廳)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單列。
領導信息
張升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男,漢族,1960年4月出生,籍貫:山東黃縣人 1977年8月參加工作 1983年12月入黨現任黑龍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
姜國鈞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局常務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培訓處、危化品監管處、省安科中心。
楊寶田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監管一處、監管二處、應急救援辦。
王忠民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規劃科技處、安全生產協調處(專員辦)、政策法規處
張帆 副巡視員
分管煤礦安全監管處
彭占義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