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跡
1983年上半年,黃賀樂的父親最初在福州做筍乾生意時,還略有盈餘,可後來開始做大米生意時,卻發生了虧損,為了維繫經營向10多人借了20餘萬元債務,最多的借了上萬元,最少的有500元,民間借貸利息曾高達2至3分。由於生意虧損無錢還債,愧疚的父親從那時起就一直躲在外地無顏回家見父老鄉親,也就是在黃賀樂8歲時離家出走,一直到2012年。為此,當時正在上國中一年級的黃賀樂開始外出打工。“我那時就暗下決心,一定要好好掙錢,幫爸爸把債還清,讓他早點回家,也不枉負了鄉親們的攜手相助。”從那時起,小黃先後跑遍了大半箇中國,先後當過搬運工、油漆工、金銀首飾加工學徒、服務員等,也學開飯店、販賣海鮮,做些小本經營,但大都虧本,轉而又開始做工,首要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還清父債。上世紀90年代,黃賀樂的每月收入才200多元,多的時候也只有600元,跑去生活精打細算的開銷,每月所剩十分有限,可他還是把節約下來的錢用來逐步逐步償還父債。
6年前,他回到家鄉,用這些年的積蓄在港頭鎮上開了一家辦公用品耗材店。“爺爺和奶奶都是八九十歲的人了,他們天天盼望著爸爸能早一天回來。”小黃說,為了盡孝,讓父親有顏面回家,讓爺爺奶奶見上出走多年的兒子,不讓這筆債務繼續拖欠下去,他與妻子省吃儉用,總算有了些積蓄,這幾年陸續還清了大部分鄉親的債務。
“還好大部分村民沒有收我們的利息。當年他們那樣寬容我們,我今年一定要幫助爸爸還清債,讓他早一天回來。”他說。雖然父親已於去年過世,但是黃賀樂依然堅持把剩餘的父債全部還清。被拖欠債務的村民老王對記者說,“其實這么多年了,我們也不差這個錢了,也沒有去逼債了,沒想到他小孩還能記得幫著還錢,很難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