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審計局

黃石市審計局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鄂文〔2009〕89 號)和《中共黃石市委、黃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黃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黃文號)規定,黃石〔2009〕44市審計局主要職責如下:

領導分工

姜健: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局工作、分管經責局;

吳有祥: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行財科、經貿科;

潘憲章: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政府投資審計中心、外資科;

夏明省: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財政金融科、綜合科、黃石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審計分局、審計學會;

徐錦坤: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社保科;

李 沈: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政工科、農業科、監察室、局機關黨委、局機關工會、 共青團、婦聯;

翁世成:黨組成員、總審計師,分管局法制科、內審協會、協管經責局。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協調統籌全市各級審計機關的業務工作。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市級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實施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擬訂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制定審計執法、審計管理制度辦法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根據《審計法》的規定,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或移送有關部門追究相應責任:

1.市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

2.事業單位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的財務收支。

3.縣(市)區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5.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6.市政府部門、縣(市)區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他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進行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依據《審計法》和有關規定,對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監督。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經法規、規章制度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組織實施對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財政收支有關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經濟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全市審計專業培訓,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應審計報告。

(九)與縣(市)區政府共同領導縣(市)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縣(市)區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地方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地方審計機關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市審計領域的運用,組織建設市審計信息系統。

(十一)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畫規劃

2011年審計工作,要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審計署和省廳審計工作會議精神,緊密圍繞科學發展主題,緊密圍繞加快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主線,緊密圍繞“三大戰略”實施,緊密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樹立科學審計理念,更加注重財政資金安全和績效,更加注重民生民本資金管理和使用,更加注重從體制機制上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全面履行審計職責,紮實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充分發揮審計在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中的“免疫系統”功能,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2011年,全市審計項目計畫共安排財政、績效、行政事業、金融外資和經濟責任審計5大項,共66個項目。在計畫項目安排上,堅持圍繞中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保證質量的原則,重點關注國家巨觀政策落實、財政資金效益、改善民生和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等,更加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發現和分析問題,使審計工作在規範財經秩序、推動深化改革和巨觀調控、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為充分發揮地方審計機關的積極性,鼓勵各地圍繞本級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獨立自主地安排審計項目計畫,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一、財政審計

1、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審計署定)。根據審計署統一組織,參與地方政府債務情況審計。按照“摸清規模,分清類型,分析結構,揭示問題,查找原因,提出建議”的工作思路,切實做好審計工作。通過審計,全面摸清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總體情況,反映存在的突出問題,揭示是否存在風險隱患,提出防範和化解風險的建議,促進建立完善債務風險責任制度,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保證。5月底完成。

2、財政管理審計(省定)。以促進規範管理,維護財政資金安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效果為目標,組織對陽新縣財政管理情況進行審計。以政府性資金管理情況為主線,摸清全部財政資金的管理方式、資金存放狀況,重點檢查賬戶設定和財政資金出借情況,揭示違規開戶、多頭開戶、隨意調動和出借財政資金問題,防範財政資金風險,調查了解財政“四項”改革落實情況,揭示“四項”改革中存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完成時間以省廳調整後的要求為準。

3、擴大內需大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省定)。以促進加強項目管理,規範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為目標,按照“突出重點、統一組織、分級實施、及時跟進”的原則,組織對全市32個擴大內需大型項目竣工決算情況進行審計。摸清擴大內需大型項目竣工總體情況,重點關注投資項目立項審批、資金管理使用、項目建設等環節,依法查處截留、擠占、挪用等各類違紀違規和損失浪費等問題。從政策、體制、機制等巨觀層面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加強擴大內需資金和項目管理的建議,促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分別在5月底和12月底完成。

4、地方政府債券跟蹤審計(省定)。根據全省統一組織,參與地方政府債券跟蹤審計。通過審計,全面掌握地方政府債券管理使用情況,揭示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管理建議,促進地方政府合理利用債券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6月中旬完成。

5、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市定)。以促進加強財政管理,防範財政風險為目標,市局組織對201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總體情況及市地稅局稅收徵收管理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掌握2010年市本級預算執行總體情況,重點檢查預算編制是否科學、合理,預算執行結果是否真實、合法,對預算執行的總體情況作出客觀評價,反映轉移支付結構不合理、項目設定過多過散、資金多頭管理交叉重複等問題。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從體制機制層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強管理、進一步深化財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建議。6月份完成。

二、績效審計

(一)重點建設項目審計

6、重點建設項目審計。以促進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效益為目標,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根據《黃石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辦法》的規定,統籌好政府審計、內部審計、社會中介審計力量,組織對“三館一中心”和新港物流園區進行跟蹤審計,對環磁湖系列工程、106國道道路改造工程、開發區山南還建樓系列工程、廉租房和公租房、全市綠化資金和項目等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重點檢查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查處違反招投標程式、擠占挪用項目資金、轉包和違法分包工程、虛報工程造價和損失浪費等違紀問題,嚴肅查處建設領域的經濟犯罪案件。

(二)專項資金審計

7、市疾控中心財務收支及專項資金審計(省定)。以促進提高疾控系統財務管理水平,規範政府衛生投入機制,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健康發展為目標,根據省廳統一安排,市局對市本級疾控中心,衛生、財政等行政部門財務收支及專項資金進行審計。重點審查2009年、2010年兩個年度疾控中心財務收支和血防、愛滋病、疫苗、職業病等各項衛生專項資金以及醫療服務收費和管理情況,檢查資金預算安排依據及審批程式是否合規,地方配套項目資金是否足額到位、項目資金核撥是否及時,項目資金管理是否規範、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以及取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情況,是否存在違規收費等,揭露疾控系統財務管理及疾控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注重從體制機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議。10月底完成。

8、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審計(省定)。以促進規範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加快項目建設進度,提高財政性資金投資效益為目標。根據省廳統一安排,市局對大冶市毛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進行審計,重點檢查資金到位和使用、概算執行、工程質量管理以及招投標管理情況,嚴肅查處轉移、擠占挪用建設資金、違法轉包、高估冒算、損失浪費,招投標管理不規範等問題,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和加強管理的建議。6月底完成。

9、泵站更新改造項目審計(省定)。以促進規範泵站更新改造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加快項目建設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根據省廳統一安排,市局對陽新縣富池口泵站更新改造項目進行審計,重點審計泵站更新改造項目和資金管理、工程造價及投資效益效果情況,檢查執行法人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和契約制“四制”情況,揭露和查處擠占挪用項目資金、虛假招投標、虛報工程造價以及損失浪費等問題,並分析其產生的原因,提出有針對性和建設性的審計建議。12月底完成。

10、2009至2010年就業資金審計(省定)。以促進廣大農民工和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再就業和社會和諧穩定,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根據省廳統一安排,市局對市本級及陽新縣2009至2010年就業資金進行審計,摸清就業資金總體規模。重點檢查中央和省級財政預算安排就業資金撥付、使用及管理情況,查處有無截留轉移、違規發放、擠占挪用、虛報騙取就業資金等違紀違規問題,審查大要案線索。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和加強就業資金管理的建議,切實維護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4月底完成。

11、2009至2010年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資金審計調查(省定)。以促進加強資金管理,保障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資金的完整,切實維護廣大參保民眾的切身利益為目標,根據省廳統一安排,市局對大冶市及西塞山區2009至2010年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情況進行審計調查。重點檢查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人數、保費收支、資金管理及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等,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意見和建議。9月底完成。

12、畜牧、水產養殖戶救災貼息貸款審計調查(省定)。根據全省統一安排,組織對市直、大冶、陽新、黃石港、西塞山、下陸、鐵山等7個地方畜牧、水產養殖戶救災貼息貸款進行審計調查(同級審)。以摸清各地貼息貸款申請、審核、發放、使用等方面的真實情況,為省財政安排貼息資金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為目標,重點審計調查貸款對象、貸款程式、貸款投放、貸款用途是否符合規定,貸款發生數額是否真實,向省廳提交專題報告。3月底完成。

13、污水處理費專項資金審計調查(市定)。以促進規範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為目標,市局對本級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征管情況進行審計。審查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使用情況,重點查處使用過程中的違規撥付和擠占挪用問題,分析資金使用效益情況,促進維護廣大市民利益。6月底完成。

14、房屋維修基金專項審計調查(市定)。以促進規範房屋維修基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為目標,市局對本級城市房屋維修基金的征管情況進行審計。審查城市房屋維修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情況,重點查處徵收管理使用過程中的徵收不到位造成的收入流失及使用過程中的違規撥付和擠占挪用問題,分析資金使用效益情況,為市政府加強管理提供決策依據。6月底完成。

15、下陸區拆遷還建專項資金審計調查(市定)。審查下陸區拆遷還建專項資金的籌集、使用及管理情況,補償標準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滯留、截留、剋扣、虛報冒領等問題,為政府解決矛盾、科學決策提供依據。6月底完成。

16、殘疾人就業保證金專項審計調查(市定)。以促進保護殘疾人權益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為目標,對我市殘疾人就業保證金進行審計調查。審查殘疾人就業保證金徵收是否到位,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規定,撥付是否及時、到位等,分析資金使用效益情況,促進殘疾人就業保證金及時發揮效益,為保障和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服務。6月底完成。

三、行政事業審計

17、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市定)。以促進提高部門預算管理水平,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組織對市林業局、糧食局、供銷社、安監局、教育局、教學研究院、科協、殘聯、行政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局等10家單位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掌握市林業局等10家單位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具體情況,重點審查部門預算編制和調整、部門預算批覆和資金撥付、部門預算支出、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效益,單位人員工資、津補貼及福利發放、單位聘用人員、(差旅費、維修費、會議培訓費)“三費”支出等方面情況,重點查找單位內控制度上的漏洞,查處損失浪費、擠占挪用、濫發濫補、脫離單位實際濫聘濫用等問題,注重從管理制度和機制上提出加強管理、堵塞漏洞的合理建議,促進厲行節約,降低行政成本,杜絕鋪張浪費。7月10前完成。

18、黃石磁湖高新公司財務收支審計(市定)。以促進黃石磁湖高新公司加強財務管理,規範所轄投資項目資金收支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對黃石磁湖高新公司近年來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重點檢查公司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真實性,各項成本費用核算是否規範合理,投資項目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是否規範等,提出建設性的審計意見和建議,為促進我市“三大戰略”服務。12月底前完成。

19、黃石市婦幼保健院財務收支審計(市定)。以促進加強醫院財務管理,服務公立醫院改革,規範醫療行業收費行為為目標,對黃石市婦幼保健院2010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摸清醫院經費保障情況,分析藥品加價在醫院經費來源中所占比重。重點查處違規亂收費、亂加價、盲目採購大型醫療設備造成閒置和浪費、在藥品及醫療設備採購環節拿回扣等問題,促進降低醫療成本,解決人民民眾看病貴問題,為完善我市公共衛生體制建設服務。12月底前完成。

20、中職技工學校專項資金審計(省定、市定)。以促進中職、技工學校規範管理,防範財務風險,保障中職、技工學校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為目標,根據省廳統一安排,市局對黃岡市2所職校、技校近三年來中央和省級投入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在此基礎上,組織對全市中職技工學校專項資金進行審計。摸清全市中職、技工學校資金管理及使用情況,重點審查項目專項資金是否按規定撥付到位,是否按項目規定的用途使用,補助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個人,有無擠占挪用、損失浪費和重大個人責任等違紀違規問題,分析中職、技工學校資助體系資金的運行和管理現狀,揭示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提出最佳化資金管理的建議,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4月上旬完成。

四、金融外資審計

21、2010年度農村信用社聯社(農村合作銀行)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省定)。以促進農村信用社防範風險、規範管理、提高金融資產運行質量和效益,健康穩健發展,更好地發揮農村金融主力軍作用為目標。根據省廳統一安排,參加省廳組織的對利川市農村信用社聯社(農村合作銀行)2010年資產負債損益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全面了解和掌握縣級信用社聯社(農村合作銀行)的信貸資產質量,財務管理與內控制度等情況。從機制體制和內外部管理上分析問題及產生的原因,並提出加強管理、防範風險、做大做強地方金融機構相對應的措施和建議,為領導巨觀決策提供依據。12月底完成。

22、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省定)。以滿足國外貸援款項目協定的要求,根據省廳統一組織,市局對市直、大冶、陽新英國贈款結核病控制項目、大冶市林業持續發展項目、大冶、陽新日元貸款植樹造林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公證審計。重點檢查國外貸援款資金和國內建設資金的到位和使用、項目設備的採購和使用、提款報賬等情況,揭露項目執行中存在的違反國家法規和國外貸援款項目協定,以及內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等問題。督促項目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法規和項目協定,規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9月底完成。

五、經濟責任審計

23、經濟責任審計。以促進領導幹部認真履行經濟職責和反腐倡廉為目標,開展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以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職責為主線,以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為基礎,重點關注領導幹部任職期間的重大經濟活動、個人履職情況、決策程式、人員編制、規範化建設等情況,促進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具體項目根據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委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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