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登仁
1966年10月生,彝族,大專文化,中共黨員.廣西隆林縣人民法院德峨人民法庭庭長。他於1988年始調入法院系統工作。10年來他一直服從組織分配,紮根在高寒山區的德峨法庭。他以庭為家,默默無聞,無私奉獻。他以愛崗敬業的精神和頑強拼搏的幹勁,在大石山區平凡的法庭崗位上.創下了不平凡的業績。他勇於開拓進取,大膽探索適應山區法庭工作的新路子.積極抓好法庭建設、努力改善執法環境,秉公執法、廉潔奉公,及時為民排憂解難,緩解矛盾、他用自己的辛勤勞動和汗水給山區人民帶來了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安定,贏得了山區人民的愛戴和讚譽、他在1997年度工作中,與其他同志共受理案件228件,審結228件,結案率為100%。其中他個人主審結案154件,居全縣法院個人結案之首。同時,在多方的努力下,1997年法庭房建也得到了交付使用,使該庭擁有了自己的審判、辦公、住宿的場所,從而結束了法庭的“三無”歷史。其突出的工作業績得到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於1997年被評為縣法院系統、政法系統先進工作者、優秀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