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 璉(1437~1502年)
黃璉,字汝器,號求我,生於明正統二年(1437年),境內望江里佘埔(今莆田縣江口鎮石庭村)人。成化二年(1466年)進士,授南京戶科給事中,不久轉禮科給事中。璉處事講求大節,以天下事為己任。當時西廠太監汪直擅權,與王越等人結黨營私,屢興大獄,陷害忠良,璉和諸大臣上章揭發其奸,汪直被貶逐而死。其後,他升浙江參議、提督溫州等處銀礦開採。又轉任雲南參議。在任上,璉抑制地方豪強勢力,極力扶助農桑,政績卓著,升貴州參政。弘治三年(1490年),再升貴州右布政使,不久,升左布政使,進階正奉大夫。
璉為官40年,以愛民廉潔著稱,常以忠、信、廉、謹四字自警,因此自號“求我”。
當時,佘埔地多丘陵,鄰近鄉村,嚴重缺水,乾旱頻仍,影響農業生產。璉告諭莆田郡守,發動民眾挖掘水渠縱橫幾十里,儲蓄木蘭、延壽溪的水以利灌溉,並可引水到涵江岩□(今鰲山村)、鯨山、金墩一帶,灌溉農田。又倡修南安陂,開掘引水渠,使九里洋大片農田得以旱澇保收。
弘治十五年(1502年)逝世,終年6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