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大堤管理

黃河大堤管理

河南省、山東省境內河道兩岸修築的束范河水的堤防,世稱“黃河大堤”。 對黃河下游幹流堤防及主要支流河口段堤防的管理。黃河堤防主要是由堤防和壩垛、護岸所構成。為了防止水流淘刷,在直接臨河的堤段上修築丁壩、垛和護岸工程,成為“險工”。不靠河段的堤段,習慣上稱為“平工”。

管理組織

黃河堤防的管理工作,歷代都很重視。明代制定了“四防”、“二守”的管理制度,“四防”即風防、雨防、晝防、夜防;“二守”即官守、民守。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對堤防的管理養護也不斷發展。20世紀50年代以來,黃河大堤由河南、山東黃河河務局分別管理,在管理方面取得了專業管理與民眾管理相結合的制度。專業管理,是指國家設立機構進行管理,一般是市(地)設市(地)級河務管理機構,縣(區)設縣(區)級河務管理機構,水閘設管理所,配備具有一定工程技術、管理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負責修防技術和組織管理工作。民眾管理,是由沿黃民眾負責,每500m設1名護堤員。護堤員的任務是:經常維修堤防,保持堤身完整和堤頂平坦,及時回填水溝浪窩,捕捉害堤動物,直至危害堤身安全的活動等。為了加強民眾管理工作,沿河縣、鄉、村3級還成立了堤防管理委員會,形成了完整的堤防管理組織。

管理內容

黃河下游堤防堤身矮小,隱患多,質量差。由於黃河經常決口,背河坑灘很多,而河灘不斷淤高,臨河灘面與背河地面高差很大(習慣稱背差),形成“懸河”。高水位時不易防守,危險很大。黃河一旦決口,洪水波及黃淮海平原廣大地區。為了確保黃河下游堤防的安全,1946年以後,特別是1949年以後,除對堤防進行經常的養護維修外,還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培修加高

黃河堤防最大高度達14m,臨背差一般為3~7m,最大高為10m(曹崗段)。河南黑崗口1982年的河道平均高程比開封市龍亭地面高11m,武陟秦廠河道平均高程比新鄉市區地面高20多米,洛口站設防水位比濟南市北郊地面高10m,因此黃河堤防的修防任務十分重要。黃河堤防先後於1950~1959年、1962~1964年、1974~1985年3次進行全線加高,其中以第3次規模最大。堤防平均加高2.15m,艾山以下加高了4~6m。1998年以後黃河大堤得到進一步加固,堤身加高培厚,並對堤基進行了處理。

錐探灌漿

錐探灌漿可以查險加固堤防,還可以驅除害堤動物,消滅隱患。黃河堤防錐探灌漿工作始於1950年,當時主要採用人工錐探灌沙(或黏土)來處理隱患。1970年開始使用機械鑽孔和壓力灌漿加固堤防。

放淤固堤

為了防滲固堤,在20世紀50年代曾在臨河堤腳抽槽換土或在臨河堤坡修築黏土斜牆。60年代初總結了引黃放淤的經驗,充分利用黃河的泥沙淤高背河地面,以減少臨背高差。還採用放淤的辦法,淤填沿岸各地過去遺留下來的決口潭坑。黃河放淤固堤的方法有自流放淤、提水放淤、簡易吸(挖)泥船放淤,其中以簡易吸泥船放淤固堤方法較好,它可以增大水的含沙量,減少和道德排水量,同時還可以常年進行。

險工加高改建

為適應黃河下遊河床不斷淤積,防汛水位相應抬高的特點,對險工壩、垛、護岸進行加高和改建,以滿足防洪需要,一般每10餘年進行1次。先確定設計水位,推算各險工防洪水位及加高值,然後計算工程量及投資,經批准後逐年實施。險工加高由兩種方式:①順坡加高,壩、垛坦石順壩基邊坡加高。②戴帽加高,在原坦石頂上擴大斷面加高。險工改建有三種方式:a.翻修改建,指坦石因質量問題拆除重建,結構不變。b.壩型改建,指拆除原坦石結構,改建成新的坦石結構。c.壩頭改建,指壩頭平面形勢的改建。

造林防浪

本著“臨河防浪,背河取材,以柳為主,喬灌結合”的原則,在堤防兩側的護堤地大力營造防護林帶。按照《黃河下游生物防護措施規劃》的要求,黃河下游臨河按高、中、低3級防浪的要求進行防浪林建設,高村以上防浪林50m寬,高村以下30m寬。這些林木不僅可抗禦風浪對堤防的衝擊,還為防汛搶險、維修養護提供大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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