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紅[原越南華僑聯合會理事長]

黃志紅,(1939~1983),原名少卿。廣東東莞人。生於越南海防市。父親是富商,曾任越南華僑聯合會理事長,後定居美國。早年受進步思想影響,嚮往祖國。1955年春,16歲時私自回國,入廣州華僑中學求學。1956年4月加入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

人物經歷

1958年,出席全國青年聯合會第三次代表大會,受到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劉少奇的接見。

1964年,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畢業後,被分配到上海市七寶農校任教。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被"審查",受到"批判",但拒絕父親勸她出國的要求。

1969年,黃志紅與嘉定一農家子弟結婚;

1971年調入嘉定縣外岡中學任教。婚後一直住在農村茅屋裡,學農活,做家務,侍奉公婆,生活清苦,卻從未接受國外親友的接濟,更回絕出國的規勸。她說:"歷史已經證明,我的路走對了。人世間有許多值得愛的東西。可是一個華僑,最愛的是社會主義祖國,是社會主義新生活"。"我在祖國生根了"。"我願把自己的一切獻給親愛的祖國"。

主要事跡

黃志紅教語文課,必先深入學生了解情況,然後結合實際備課。備課、批改作業常到深夜,有次蚊香燒著檯布,又燒裂台子玻璃才發覺。一次騎腳踏車摸黑去家訪,不慎人和車都跌進溝里,仍然強忍傷痛去家訪。1978年,她患青光眼疾,發病時常用手帕蒙住一目備課、批改作業。1979年11月,她帶領學生參加10所中學數理化聯賽,為每個學生買好兩個饅頭,蒸熱,待第一堂考試結束,立即將饅頭送到學生手裡。她愛學生,學生也愛她。她任教的班級,連續兩年被評為先進集體。

個人榮譽

黃志紅曾被評為1982年度上海市"三八紅旗手"、市婦女"六好"積極分子和縣先進教師,並當選為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縣政協委員、縣婦聯委員。

1983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3年2月18日,上海《文匯報》以《現實生活中的女"牧馬人"--記嘉定縣外岡中學教師黃志紅》為題,介紹其事跡。

1983年2月22日,嘉定縣教育局號召全縣中小學生向黃志紅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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