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建涵

黃建涵,男,涵江區萩蘆鎮人,1963年11月出生,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2月入黨,大學本科學歷,現任莆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莆田市人大常委會環境與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

人物履歷

1984年8月福州大學分析化學專業畢業參加工作;

1993年3月起任涵江區外經委副主任;

1995年9月起任涵江區鄉鎮企業局副局長;

1995年10月起任涵江區鄉鎮企業局局長;

1996年10月起任涵江區經貿局局長;

1998年10月起任涵江區政府黨組成員、區長助理;

1999年1月起任涵江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03年12月起任兼任市投資項目服務中心推介辦主任;

2004年8月起任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副局長兼市投資項目服務中心推介辦主任;

2007年12月起任市口岸與海防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10年12月起任市政府口岸工作辦公室主任兼市外經貿局黨組副書記;

2012年2月起任市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5年1月起任市發改委黨組副書記、市糧食局局長;

2017年3月起任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8年12月起任莆田市人大常委會環境與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

2019年1月8日被補選為莆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7年3月1日莆田市人民政府決定:黃建涵任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主任。

2018年12月20日莆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任命:黃建涵為莆田市人大常委會環境與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

2019年1月8日莆田市七屆人大三次會議補選黃建涵為莆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違紀通報

2014年1月,莆田市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建涵在一酒店操辦兒子婚宴,藉機收受局機關及下屬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禮金15600元。莆田市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其違規收受的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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