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以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為宗旨,其職能作用是自律維權協調服務。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青島銀監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青島市民間組織管理局。
黃岡市銀行業協會的職責與業務範圍
一、自律:組織會員簽訂自律公約及其實施細則,建立自律公約執行情況檢查和披露制度,受理會員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投訴,採取自律措施,督促會員依法合規經營,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維權:組織會員制定維權公約,通過開展區域信用環境評級,發布誠實守信客戶或違約客戶名單,實施行業聯合制裁措施。維護銀行業合法權益;組織會員開展行業維權調查,及時向會員進行風險提示,促進會員加強債權維護和風險管理。
三、協調:向地方政府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反映妨礙銀行業改革和發展的問題,建立與有關部門溝通機制;協調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之間的關係,協助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建立和完善行業內部爭議調解處理機制;加強同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繫。
四、服務:依據章程或行規行約,組織制定行業標準和業務規範,推動實施並監督會員執行;組織銀行從業人員培訓,為會員單位提供信息服務;組織開展與境內外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銀行業協會間的交流與合作;協調、組織會員共同開展新業務、新政策的宣傳和諮詢活動;組織開展業務競技活動和文體活動。黃岡市銀行業協會現有會員單位20家。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協會設會長1人、專職副會長1人、監事長1人、秘書長1人。黃岡市銀行業協會秘書處,為協會日常辦事機構,現設綜合事務部、自律部、維權服務部、培訓部四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