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簡介
湖北省黃岡市圖書館始建於1976年8月,位於西湖一路的圖書館於1987年修建,1991年正式對外開放,因配合安國寺風景區擴建拆遷,於2016年搬至遺愛湖平湖歸雁景區,並於當年12月28日投入使用。
現館舍建築面積8000平方米,設有讀者服務處、綜合閱覽室、少兒閱覽室、采編輔導部、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黃岡市支中心、數字圖書館、古籍保護中心、市政協文史資料中心等服務視窗。現有持證讀者3萬餘人,分別在市紀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投公司、市交通局、市國稅局、市交警一中隊、遺愛湖風景區管理處、舟橋部隊四營、五營、伊利公司、黃州監獄、市實驗幼稚園、老年大學、市特教學校、印染社區、建新社區等單位建有館外服務點51個。主要服務項目有:書刊借閱、參考諮詢、網路服務、報告講座、展覽培訓、館際互借、讀者自修、電子閱讀服務、手機移動服務、重點讀者服務以及為弱勢群體服務等。
黃岡市圖書館收藏古籍線裝書2萬餘冊,其中善本540冊,二部古籍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二部古籍入選《湖北省珍貴古籍名錄》。其中《昌黎先生集》、《太師誠意伯劉文成公集》、《千百年眼》、《酒顛·茶董補》,均為明朝刻本,具有重要的歷史、學術和藝術價值。
服務時間
處室 | 開放時間 | 備註 |
綜合閱覽室 | 08:00——17:00 | 周二至周日 |
兒童閱覽室 | ||
親自閱覽室 | ||
電子閱覽室 | 08:00——17:00 | 周一至周五 |
地方文獻閱覽室 | ||
借閱證辦證處 | 08:30——17:00 | 周二至周日 |
視聽室 | 不定期開放 |
此服務時間來自官網僅供參考
借閱證辦理
借閱證發放對象
凡中國公民與外籍人士,願意遵守本館各項規章制度,持本人身份證,均可申請辦理本館讀者證。
辦證地點與時間
地點:一樓辦證處。
時間:周二至周日:8:30-17:00
辦證手續
人工辦證:持本人有效證件,交納押金100元即可辦理。
讀者證掛失和補辦辦法
1.讀者證若丟失,請帶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本館一樓諮詢辦證處補辦。
2.若讀者證丟失且未及時辦理補辦手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讀者本人負責。
退證手續
讀者退證時須還清所借圖書並結清與圖書館有關的費用,由本人持讀者證、身份證、押金收據等在一樓讀者服務處,填寫退證申請並辦理退還押金手續。
注意事項
1.讀者須保存好押金收據,如辦理退證時無押金收據將無法辦理退證。
2.讀者須持新證方可在館內借閱。讀者原有舊證須統一更換新證,換證時須歸還所借書刊,憑舊證、原押金收據、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一樓讀者服務處辦理更換新證的相關手續。
3.本館一、二樓實行開架閱覽,讀者在館閱覽不外借,無需辦證。
4.請妥善保管讀者證,保持卡片清潔,勿折勿污,避免接近帶磁性的物質或接觸尖硬物質,避免至於高溫、潮濕環境下。
讀者須知
黃岡市圖書館是讀者閱覽圖書、搜尋資訊及參與圖書館活動的公共文化場所,樹立公共意識,共同營造舒適安靜的閱讀環境,是每個讀者應盡的責任。
1.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
2.尊重智慧財產權,合理複製和使用文獻,少量取閱書刊,閱後再取。
3.衣著整潔,舉止文明,請勿占座,請不要在館內吸菸和飲食,嚴禁攜帶寵物及危險品進館。
4.妥善保管個人物品,背包、提包等物品可寄放於免費存包處。
5.保持安靜,請勿在館內喧譁,入館後請將手機等設備調至靜音狀態,以免影響他人。
6.愛惜圖書館資源及設施,損壞須按規定賠償。
7.入館後請熟悉消防安全通道,遇有緊急事件發生時,請依照工作人員指引避難或疏散。
8.公共圖書館是公益文化單位,不得在館內張貼廣告、散發傳單或推銷商品。
9.14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讀者,請至少兒服務區。
10.團體參觀,請提前與本館辦公室預約。
借閱須知
閱覽
1.六歲以下的兒童均須由監護人陪同進入親子閱覽室閱讀,年滿六歲者,無需任何證件均可入館閱讀。
2.請注意儀表、穿戴整潔,勿穿背心、拖鞋入館,嚴禁酒後入館。將包和非本館書刊及本館已借書刊暫存後入內。
3.遵守本館規章,愛護書刊。保持安靜,不大聲喧譁。不吸菸、不亂扔紙屑、垃圾,不將飲料食品帶入閱覽區。做文明讀者。
4.閱覽室的書刊資料僅供室內閱覽。攜書刊離館,需辦理外藉手續。擅自將書刊帶走者,按本館規章處理。
5.閱覽開架圖書,每次限取四冊;閱覽開架報刊,每次限取1種/1年,閱後放在指定地點,請勿自行歸架。
6.閱覽閉架書刊資料,須填寫索書單,交由工作人員提取,閱畢歸還,請勿隨意亂放。
外借
1.讀者須持本人借閱卡在一樓服務視窗辦理圖書外藉手續。讀者辦理借閱卡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並交納100元押金在一樓服務視窗辦理相關手續。
2.圖書外借服務時間:周二至周日上午8:30——下午17:00。
3.圖書外借服務方式:中文圖書每次限借3冊,圖書所附光碟3盤,借期為30天。所借圖書或光碟如無人預約,方可續借1次,續借期為30天(自續借操作執行日期加30天計算)。
4.借到圖書時,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掉頁、刻畫、污損等情況,如發現應立即聲明並請工作人員蓋章。歸還時如發現未經工作人員蓋章的污損情況,按違規處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
5.所需中文圖書如已借出,可辦理網上預約手續,預約成功,圖書狀態顯示為“書到待取”後, 7日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未在期限內辦理借書手續,7日後預約自動失效,同時須交納違約金每冊0.10元。
6.外借圖書與光碟必須按期歸還, 逾期歸還須交納逾期使用費:中文圖書0.10元/冊/日;光碟0.30元/冊/日;少兒圖書0.10元/冊/日。
7.圖書館書刊為公共財產,如不慎丟失書刊,可購買相同版本的書刊還給圖書館,本館只收取加工費10元/冊;如購買不到,按該圖書的價格收取3-10倍賠償金。
續借
1.本館現提供到館續借、網上續借。到館續借,讀者攜帶需續借的書及借閱卡到一樓服務視窗由工作人員辦理。網上續借,讀者使用看書的用戶名/讀者證號、密碼登錄我的圖書館即可辦理。
2.具有中文圖書外借功能者,自動擁有中文圖書續借功能。
3.每冊圖書可續借1次。續借期為30天,即在續借操作執行日期起加30天計算。
4.借書當日對所借圖書提交續借請求無效。
5.逾期未還的圖書、已被其他讀者預約的圖書不能續借。
預約
1.具有中文圖書外借功能者,自動擁有中文圖書預約功能。
2.讀者憑本人讀者卡(在有效期內,無欠費記錄)登錄我館在線上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辦理圖書預約。
3.預約圖書不得超過3本
4.只有當圖書已被借出(包括續借)時,才能預約。
5.如果一冊已外借的中文圖書被多人預約,則以預約時間的先後為序。
6.如果所預約中文圖書未能在預約的時間範圍內還回,則該預約自動失效。
7.讀者須隨時查看所預約圖書的狀態,當狀態為“書到待取”時,須在7日之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7日後預約自動失效,同時須交納違約金每冊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