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89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9年至1992年,于吉林省白城地區司法局律師科工作;
1990年通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獲得律師資格;
1992年至1998年6月,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任助理審判員;
1997年6月獲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1998年6月,到煙臺大學法學院工作;
2006年獲北京大學刑法學博士學位。
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
中國犯罪學研究會理事;
山東省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山東省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副秘書長。
代表作品
1、專著《死緩制度的當代價值》;
2、論文《犯罪梯度設計》、《理論比較中的“平台”意識構建——犯罪論體系的可比性探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