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麻陽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位於該縣高村鎮大橋路058號,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全局共有在職幹部職工28人,內設辦公室、綜合規劃股、農業經濟發展股、社會發展股、工交能源股、經濟體制改革辦6個職能股室,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管理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縣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

機構簡介

麻陽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位於該縣高村鎮大橋路058號,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全局共有在職幹部職工28人,內設辦公室、綜合規劃股、農業經濟發展股、社會發展股、工交能源股、經濟體制改革辦6個職能股室,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管理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縣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

領導信息

鄭發佳 局 長 主持全面工作
曾令奎 書 記 主持黨務工作,聯繫綜合、政工、辦公室、招投標、稽查、後勤等工作
米長雲 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實施)、招商引資、湘西開發、農業、招投標、稽查和以工代賑等工作
趙凱 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綜合、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學習宣教等工作
胡軍 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社會發展、政工(人事)、計生、統戰、青年、老乾、婦女、財務和其它工作
蔣平 紀檢書記兼工會主席 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行業糾風),協助局長分管綜治、維穩、信訪、安全和工會等工作

機構職能

根據麻委[2005]15號檔案精神,縣發展計畫局更名為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確定如下:

一、職能調整

(一)新增職能
負責綜合研究擬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
(二)劃出職能
將原縣發展計畫局承擔的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的職能劃入縣商務局。
(三)劃入職能
原縣經濟貿易局所管理的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批准的技術改造投資管理職能。
(四)轉變職能
l、加快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在國家、省巨觀調控下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範政府投資行為,逐步建立投資主體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範、政府巨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資體制。
2、將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和技術改造投資管理整合為國家資產投資管理。把投資管理的重點轉到最佳化投資結構和產業結構、搞好重大項目布局、防止重複建設、提高投資效率上來。
3、進一步加強重大項目及政府投資項目的稽察工作。
4、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改革和穩定的重大問題的研究,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強對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和重大問題協調,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研究制定並實施巨觀產業政策,抓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的擬訂和戰略儲備工作。
5、強化研究擬訂發展戰略、規劃和巨觀政策的職責。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加大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力度,以改革促進發展。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
建議;做好全縣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經濟協調發展;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部門以及其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分析研究縣內外以及市、省、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參與研究地方財政政策以及其它調控政策的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巨觀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
(三)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四)提出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相關政策,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審核、核准限額範圍內的國家性資本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對非國家性資本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和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向國家、省、市上級部門申報、爭取重點項目和建設資金;負責重點項目的前期考察、論證、審查和呈報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建設項目儲備庫。組織重大項目的協調與計畫實施工作,負責籌集和安排各項基本建設基金、專項建設基金。
(五)研究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的發展戰略、總量、結構、布局和政策措施,研究國內外、省、市第三產業發展動態;監測分析第三產業發展方向,促進第三產業結構最佳化和第一、二產業的協調發展。
(六)負責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具體指導全縣區域內的招標投標工作。確定招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核准項目的招標方式、組織方式,對招標投標爭議進行協調、仲裁。
依法規範管理招標投標市場。
(七)負責組織和實施重大項目稽察。對國家、省、市出資的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投資概算的控制等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國家投資的正確使用,提高經濟效益。
(八)研究分析縣內外市場的供求情況;指導有關部門搞好糧食、棉花、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質和商品的儲備,指導和監督重要商品的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引導和調控市場。研究制定投融資、計畫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周邊地區、部門之間、行業之間的價格協調銜接工作。
(九)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戰略,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訂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發展規劃;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規劃、政策,指導協調全縣技術創新體系的發展,實施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負責經濟開發區的規劃,協調有關管理工作。
(十)負責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制訂和完善作戰經濟動員方案,落實物資保障能力;落實軍民兼容項目;建設經濟動員信息網路。
(十一)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統籌城鄉、區域發展,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區域經濟合作協作。負責湘西開發戰略、規劃編制和實施、項目布局和安排實施工作。
(十二)做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系、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三)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人與社會及自然和諧發展,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
合利用的政策建議;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五)研究提出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推進信息化建設和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措施;規劃和建設政府網,協調促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十六)擬訂或參與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有關地方性行政法規、規章,參與有關法規、規章的實施。
(十七)受縣人民政府委託,歸口管理縣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縣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三、物價局併入後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實施國家和省市價格改革方案的具體措施。
2、負責價格監測、分析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價格調控的意見;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工作。
3、依法組織全縣工農業產品、房產、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中介服務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費用的調整分析工作,分析、預測、監控市場行情和價格、收費動態,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分析資料,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4、研究制訂全縣商品價格、服務價格的管理目錄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國家、省、市、縣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組織協調和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收費以及中介服務收費。
5、按照許可權分工,研究制訂通過價格、收費籌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業等建設資金的政策性措施;參與研究制訂醫療、費改稅等涉及價格、收費問題的重大改革方案。
6、依法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對各類價格和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推行明碼標價制度,指導行業價格自律;健全對價格和收費行為的舉報制度,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工作。
7、負責地區間、價區間、部門間、行業間的價格協調銜接工作;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鑑證、價格評估工作。
8、承辦省、市物價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年度工作計畫制訂、會議組織、文電管理、檔案管理、秘書事務、要情信息、工作督辦、提案和議案辦理、對外宣傳接待、信訪、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保密保衛、綜合治理等工作,協調組織機關開展有關學習活動。
綜合規劃股: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生產力布局建設;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提出推進城鎮化發展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分析研究全縣經濟形勢,對巨觀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並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年度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規劃、穩定物價等到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本系統信息網路規劃建議與管理,推進辦公自動化工作。
農業經濟發展股: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氣象等發展規劃和改革措施;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林經濟發展;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等有關工作;參與編制環境整治和水土資源平衡規劃,參與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
社會發展股: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協調社會發展政策,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就業、勞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新聞出版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等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的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申報和下達全縣社會事業基本建設項目計畫;參與中國小新建、變更和撤銷的申報審核工作。
工交能源股:分析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政策;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擬訂主要工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負責全縣工業生產力布局與結構調整,工業項目的審核、核准、備案和申報工作;研究提出全縣能源、交通等發展戰略的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能源、交通行業規劃、專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規劃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審核、申報和安排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設項目;參與制訂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承擔國家和省發改委審批、核准的技術改造管理職能,安排相應的技術改造投資計畫;協調、指導、引進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設備的消化創新工作;監測分析全縣高科技產業及產業技術發展動態,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戰略規劃政策、重點建設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銜接平衡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研究全縣投資巨觀調控政策,提供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全縣固定投資計畫,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及許可權審核、審批基本建設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和示範工程、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製開發、重大技術裝備研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技術創新工程和高技術產業化基地項目;最佳化配置科技成果產業化資金,提出相關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安排全縣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和投資計畫;組織推動技術和產、學、研聯合,推進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和傳統產業的最佳化升級。
經濟體制改革辦(加掛縣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組織有關經濟體制方案出台前的論證,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方案實施中的銜接配套問題;指導和協調各類綜合配套的改革試點工作;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承擔全縣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招投標辦:負責指導協調縣域內各行業的招投標工作。參與各行業、各部門的招投標活動,核准各項目的招投標檔案和招投標方式,對各行業的招投標活動進行全過程的監督,並會同有關的行業部門對暴露出來的招投標違法問題進行查處,負責對國家、省、市出資的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慨算控制進行監督檢查。
重大項目稽查辦:負責提供出和實施稽查工作計畫,負責重大項目稽查意見和信息的綜合處理以及通報反饋工作,研究制定稽查工作有關政策性措施。
縣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負責全縣國家性投資項目和重點項目的考察、論證、篩選、立項、申報、實施和資金的指導、組織、協調工作,編制重點項目建設前期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呈報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規範化管理縣組長項目庫,組織實施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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