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經歷
1986年在原杭州大學哲學系獲哲學學士學位1998年在獲哲學碩士學位
2009年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獲法學理論博士學位
1986-1997任原杭州大學政治系、哲學系教師
1998-至今任浙江大學社會學教師
開設課程
1、越軌社會學
2、現代禮儀
3、社會學原著選讀
工作研究領域
1、法律社會學
2、法哲學
3、越軌社會學
4、人際關係學
代表論文
1、鄉村社會結構的變遷對民間調解功能實現的影響
2、現代社會的失范與規範的重建
3、規範、秩序與自由
4、我國社會轉型時期的人際衝突 及其協調
5、現代實用禮儀
*法律與道德:分離後的結合,載《浙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2007年第1期 *法律道德性:法律,抑或道德?,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8年第3期
承擔課題
1、社區調解機制研究
2、訴訟調解與司法裁判的相容性研究
著作教材
《現代實用禮儀》
《現代服務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