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麗水市城市管理局(麗水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實際,負責擬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方面的管理辦法和規範性檔案;參與編制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業規劃;配合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相關內容;參與城市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初步設計以及竣工驗收的審查。
(二)協調、聯繫與城市管理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市區範圍內城市管理專項和重大執法活動指導各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三)負責擬訂城市戶外廣告設施布局專項規劃;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規劃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對利用公共場地、公共設施設定戶外商業廣告的招投標、拍賣。
(四)負責城市建成區公共停車場的日常管理和養護以及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監督管理工作。
(五)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六)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市政管理、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城市規劃管理、建成區城市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七)行使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城市飲食服務業排污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在城市人口集中區貯存、運輸、裝卸、焚燒有毒有害物質造成大氣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向城市水體排放、傾倒固體廢棄物的行政處罰權。
(八)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室外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九)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人行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負責市區建成區範圍內犬類飼養的審批登記和日常監管工作。
(十一)辦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投訴、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有關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和宣傳工作;負責文秘、文書檔案、政務信息、保密、財務、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起草、審核文稿,組織制訂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和全局性會議的準備服務工作;負責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處罰罰款票據的監督管理;負責執法隊伍專用裝備的計畫、配置、保養和更新等管理工作;負責其他固定資產經營管理;負責計算機網路中心、道路監控系統、無線指揮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維護管理。
政治處
負責組織、指導局機關、分局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分局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局機關、分局的組織人事、幹部考察任免、執法隊員的調配及接受投訴和調查核實工作;負責勞動工資、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內部紀律監察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監督處
負責監督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職能的執行情況;負責監督檢查市局布置的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的貫徹、落實、執行情況;負責監督檢查全局執法人員的隊容風貌、行為規範的執行情況;負責對有關行政執法案件和執法人員的舉報、投訴和受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市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監督、落實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法制處
負責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職能的法規適用、界定工作;負責起草制訂全局年度行政執法工作要點和計畫;負責聯繫、協調有關職能部門與城市管理相關的行政執法業務工作;負責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執法人員證件、文書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局和各分局的行政執法法律業務的指導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法律培訓工作;負責對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組織聽證、受理處罰工作;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和司法程式事項的承辦工作;負責行政執法重大案件的上報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業務報表統計工作。
城市管理與行政審批處
負責擬訂城市戶外廣告設施布局專項規劃;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規劃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對利用公共場地、公共設施設定戶外商業廣告的招投標、拍賣;負責對城市建城區內店招店牌等戶外廣告設施的規範設定管
理;負責城市建成區公共停車場的日常管理和養護以及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本局行政審批(含許可)事項受理、審核、發證等工作,牽頭協調行政審批聯辦、現場踏勘、驗收等工
作。
指揮中心
(受理中心)
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和“12345”市長專電、效能辦、市信訪局交辦、相關部門轉辦等渠道的投訴、舉報;負責有關行政執法的舉報、信訪投訴的應急處置,分類督辦、跟蹤落實及相關考核工作;引導分流不屬於本系統管轄的投訴、舉報、轉辦件、違法行政及違章違紀案件;根據市局領導的指示,下達交辦任務;負責對每天接處情況的分類統計和歸檔,並做到日清月結,進行月度、季度、年度統計,上報、下發及公布;及時編髮《每日要情》和《情況反映》,為領導全面掌握情況和決策參考提供信息;負責全局執法隊伍的應急指揮調動;承擔日常值班工作和辦公樓保衛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局屬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職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以及遵守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的有關情況;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對黨員幹部職工進行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按照許可權調查和處理科級以下(含科級)的黨員、幹部、職工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審核報請由局黨組和市紀委審批的案件,辦理處分手續;受理許可權範圍內黨員、幹部、職工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以及對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職工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揭發、檢舉、控告;對提交局黨組討論的幹部任免事項和局屬各單位部門領導幹部在履行工作職責中發生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局黨組、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黨員管理教育日常工作,負責抓好機關作風建設,搞好黨員的發展工作,搞好機關幹部廉正建設,加強機關各支部建設,完成局黨組及上級黨工委交辦的各項任務.
單位地址
麗水市括蒼路5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