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鹿茸精提取與製劑:
取鹿茸經檢查合格後,鋸成3~4cm的小段,再用蒸氣蒸20min左右,待其皮縮質軟後,趁熱剝掉皮毛(儘量剝淨),然後劈成4~5mm厚的小塊。
將劈成小塊之淨茸稱重,置回流提取器中,加入所投淨茸量五倍量的50%酒精,於水浴回流4h,停止加熱,放溫後放出浸液,用2~3層濾紙抽濾,收集濾液,放10℃以下冷藏24h以上,茸渣續加五倍量之新溶媒,操作方法同上。如此操作4次(加入溶媒總量為其投料量的20倍)。其渣留用。
經冷藏的提取液,濾除已沉澱的蛋白質,並用50%醇洗滌沉澱,濾取澄清溶液。可將一、二次浸液合併。分別裝入蒸餾器中減壓回收乙醇,至濃縮液面發生大量泡沫,呈浸膏狀(約提原投料量的1/2~1/4量),停止蒸餾放出濃縮液,合併,加入濃醇(95%以上)、使溶液含醇量達70%,攪拌均勻後,置冷藏室內經24h冷藏,待沉澱物結塊,溶液澄清後,過濾除去沉澱,沉澱用70%醇洗滌,濾液與洗液合併。
取經第一次脫蛋白的澄清濾液,再放入蒸餾器中,減壓回收乙醇、至濃縮液再呈浸膏狀,放出濃縮液,然後倒入預先準備好的九倍量的95%乙醇中(即為濃縮液的九倍量),使醇溶液濃度調到80~850c,邊加邊攪拌,其後於冷藏室內放置24h(必要時用冰水冷凍),待溶液澄清,沉澱析出後,過濾,回收乙醇。
第三次、第四次均按第二次操作進行,僅在回收乙醇時,使濃縮液量減少至為前一次量的80%左右則停止濃縮,再兌入濃醇進行醇處理。一直達到醇處理溶液中析出蛋白沉澱微量或無沉澱時,即可結束脫蛋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