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鹽引
套財手段
到了清代,鹽引的地位變得更加重要,是大清政府大肆套財的手段之一。
全國各地的鹽商數不甚數,清王朝的戶部,以大量印鹽引來補充國庫,康熙年間的鹽引泛濫成災,鹽引制曾一度面臨取消的危機。
雍正初,康熙留下了一個爛攤子,國庫空虛,天災不斷,貪官遍地,無論朝廷拔多少款都被地方們瓜分,為了四處賑災籌銀,雍正下令抄了很多官貪的家財,還嚴令禁止戶部"超發"鹽引,進行了多項重大改革,才挽救了所謂的"康乾盛世"。
乾隆登基,雍正打下了紮實雄厚的基礎,使"康乾盛世"在乾隆時期達到了頂峰。其中,鹽引制也扭轉了頹勢,大量的鹽商們捐納賑災,使得國內的災民屢屢得到安撫,這些鹽商們都得到乾隆的嘉獎。
乾隆曾六次下江南,就接見過當時的"八大鹽商",僅在揚州一地,徽州鹽商的資本就相當於當時國庫存銀的一大半。
鹽商為什麼如此有錢?並不是因為他們壟斷著全國的鹽業市場,而是由於鹽引的存在。
據《清朝野史大觀》:"乾嘉間,揚州鹽商豪侈甲天下,百萬以下者,謂之小商",百萬家產還是"小商"。
乾隆三十年,乾隆皇帝南巡至揚州,揚州鹽商花幾十萬兩白銀為他修建行宮,又修葺大虹園(今稱瘦西湖),供其玩賞。一日乾隆游湖,曾對"邊上的人"感嘆:"鹽商之財力偉哉!"(《高宗南巡遺事五則》)
可惜的是,時間僅僅過了3年,即乾隆三十三年,新任"鹽政"查賬,發現在他之前的二十年里,"鹽政"的宮吏們私自"超發"鹽引,從中剋扣、提留"引銀"竟達一千多萬兩。乾隆大怒,許多官吏和徽州大鹽商都被抓捕至北京問罪,其中包括紀曉嵐等知名"要員"(紀因此受到牽連,而被發配新疆)。這就是著名的"兩淮鹽引案"。
"兩淮鹽引案"為"綱鹽鹽引"的沒落埋下了伏筆,但真正的改革是在70年以後,即清道光十二年,清政府為了消除鹽業"引商"們的暴利進而改革《鹽法》,改"綱鹽制"為"票鹽制",對持有鹽引"窩本"的莊家與大戶課以"重稅",新式鹽引被稱為"鹽票",價格隨行就市,以此打破鹽業的壟斷與專營。
票鹽制
票鹽制的利害之處並不是取消了鹽引和引商對鹽引的壟斷,而是取消了行鹽地界,即"引岸"(也稱"赴岸")限制,"招販行票,在局納課,買鹽領票,直運赴岸,較商運簡捷。不論資本多寡,皆可量力運行,去來自便"。
票鹽制雖然保留了各種鹽引的手續,如"行鹽"等等舊規,但鹽票可以"越界競爭","官督商銷" (《清史稿·食貨志》),該政策實行以後,鹽價"暴跌","楚西各岸,鹽價驟賤,民眾為之歡聲雷動。"顯見的效果是"打壓鹽價",作為"莊家"的大戶鹽商紛紛"崩盤"。
當時各種著作之中都曾記載過此次"鹽改"的台前幕後--"上下揮霍無度,便掠之於民;民變在即,既掠之於商"(梁啓超:《淮鹽平議》)、"由是群(鹽)商大困"、"鹽商頓變貧戶"。
鹽商們交不起朝廷規定的重稅,又沒生意可做,於是家產被"抄";屋舍園林,一律"罰沒";家族子孫,流離失所,甚至外出乞討。"金滿箱,銀滿箱,轉眼乞丐人皆謗"(《紅樓夢》語),正是當時十分真實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