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健康發展,切實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指導、扶持和服務,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經縣人民政府研究,現就支持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要意義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生產力的不斷提高,農業產業化生產經營的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逐步顯現,龍頭企業要求批量性、穩定性供應原料與農戶分散性、隨意性供貨的矛盾日趨尖銳,農戶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隨著市場經濟發展不斷加劇,農民利益需要保護與自身缺乏保護能力的矛盾日益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都迫切需要培育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來解決。建立與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利於進一步豐富和完善農村經營體制,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有利於進一步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民增收;有利於進一步提升農民素質,培養新型農民,推進基層民主進程,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既是推行我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破解融資難、抵押難的有效途徑,又是增強農民市場競爭力和抗禦風險的能力、引導農戶進行專業化生產和規模化經營的必然選擇,更是推進我縣現代農業進程,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現實要求。
二、圍繞產業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緊緊圍繞茶葉、糧油、畜牧、蔬菜、水果、烤菸等優勢產業和特色農產品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鼓勵農戶以資金、林權、土地經營權、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入股,最佳化資源配置,形成互惠互利、相互聯動的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
(一)企業引領型。為建立固定的基地、相對穩定的農產品供應,由加工或銷售龍頭企業發起,把相關產業規模內的農戶組合到一起成立的專業合作社。
(二)市場調配型。以市場為導向,按照規模化組織、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安全化消費的要求,建立市場競爭力強的專業合作社。
(三)農民聯合型。通過農戶聯合,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提高農民抗禦市場風險能力和增加農業效益而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四)科技服務型。更加注重發揮科技在農業產業發展中的作用,組織科技服務部門、團體或科技人員領頭創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五)資本融資型。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向合作社會員籌集資金而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三、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一)放寬註冊條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積極主動地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辦照工作。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格式,能夠當場登記的,應予當場登記辦理。不能當場登記辦理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向審查合格的合作社頒發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暫時不能登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申請人,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辦理登記不得收取費用,切實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特別是工商部門要制定“實物折價入股建社”辦法,創造條件用土地、山林和房產建立實體合作社。
(二)落實稅收優惠。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社員生產的茶葉(精製茶除外),糧食和油料等農產品視同農戶自產自銷,免徵增值稅,允許開具普通發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農民專業合作社購入免稅農產品,可憑取得的普通發票按票面金額的13%予以抵扣。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契約,免徵印花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林、牧、漁業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三)加大財政投入。通過爭取省、市財政支持和自籌資金等方式,每年投入150萬元,用於專項扶持補助。縣農業局要制定《鳳岡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補貼辦法》,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對運作好、成規模、有成效、制度完善、帶動能力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經農業部門審核後,每年獎勵3至5萬元的工作經費。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項扶持補助資金用途:①建立生產標準規範,實施標準化生產;②搭建信息平台,開展信息、技術和培訓服務;③樹立品牌,申請無公害、綠色、有機等農產品質量認證;④推廣運用先進技術和成果,合作開發、利用和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大型農產品原料基地和流通環節的倉儲、凍庫設施等,根據建設規模,按實際建設投入資金10%的比例給予補助。
(四)給予信貸支持。一是農村金融機構應積極給予信貸支持,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性、季節性和臨時性的資金需要,對用於種植業、養殖業等生產領域的貸款利率可適當給予下浮。信用社、農行要分別制定《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授信抵押辦法》,大膽探索以註冊資金擔保貸款的新方式,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通過林權、土地經營權、房產、宅基地以及實物評估抵押或成員聯保等形式辦理貸款,全縣農村金融部門每年為合作社提供不低於1000萬元的貸款扶持。二是富民信用擔保公司要選擇制度健全、經營業績好、帶動能力強的5至10個農民專業合作社試行流動資金貸款的信譽擔保制度,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初期無抵押、無擔保,融資難的問題。三是保險機構要積極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結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點,開發具有針對性的農產品保險,積極為農業生產、加工、經營等環節提供各類保險服務。
(五)給予項目傾斜。要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新農村建設政策支持的平台和科技示範等項目實施的載體,整合農業產業化、扶貧開發、農田基本建設、石漠化治理、人畜飲水工程、農村電網改造、農村機耕道建設、煙水配套工程等建設項目,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委託和安排有條件、有能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逐步探索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落實項目資金和農業扶持資金的新途徑。
(六)提供用地用電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社創辦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種養基地和從事農產品收購等需要的農業用地,可由村社集體經濟組織協調,動員民眾採取租賃、經營權入股等流轉方式優先予以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產品加工、儲藏等生產經營活動所需建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提下,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及時提供用地保障。電力公司應開闢農民專業合作社用電業務辦理綠色通道,提高用電業務辦理效率;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生產以及農產品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標準。
(七)構建信息諮詢平台。建立全縣農業信息網站,並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版塊,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諮詢,蒐集和發布價格信息、市場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務,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實施農業標準化生產、採收、加工、分級、貯藏、運輸、銷售。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由生產合作向加工銷售合作轉變,由鬆散型向緊密型轉變,由單項合作向多項合作、一體化經營發展。
(八)強化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各級各類科技人員和財務、法律等專業人員到農民專業合作社任職、兼職或擔任技術顧問,保留原身份、職級待遇,並允許按貢獻大小從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相應報酬。縣農業局和國土局、農辦和工商局、林業局和稅務局、房管局和畜牧局、財政局和農機局、科技局和發改局須分別派一名幹部職工參與進化鎮中心村、龍泉鎮西山村、豐岩鎮巡檢村、綏陽鎮瑪瑙村、土溪鎮魚泉村、永安鎮田壩村等六個試驗村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年終考核。
四、強化措施,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把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並納入農村改革總體規劃,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切實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的領導,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部門配合。縣農業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訓指導的工作力度,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有針對性地開展考察學習,抓好理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骨幹會員的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辦社能力。工商、國土、林業、房管等部門要研究制定《土地經營權、林權、房屋、宅基地等物權評估辦法》,為創新信貸機制提供保障;供銷部門要創新體制,強化組織指導和帶動職能,重點抓好專業合作社流通協會、三農服務中心的建設。文廣、外宣中心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多渠道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我縣在合作社組織建設中的成功做法,大力宣傳普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有關知識。財政、稅務、交通、人事、質監、發改等部門要大力支持,認真執行關於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優惠政策。
(三)注重試點示範。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典型示範、穩步發展”的原則,注重發揮典型的示範作用。積極開展創縣級示範“農民專業合作社”活動,促進一批先進典型不斷發展壯大。農業、畜牧、農機、林業、菸草等部門,要依託自身行業工作特點,選擇5至10個產業優勢突出、運行機制和服務內容比較規範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試點示範工作。通過典型示範,引導更多的主體創辦和領辦合作社,引導更多的農戶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輻射帶動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範發展。
(四)認真搞好服務。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操作方案,引導好、發展好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出現的困難,要積極幫助其排憂解難。在條件成熟的地方,適時引導同一產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起來,組成聯合會(社),擴大實力和影響,進一步提高市場談判地位,增強競爭能力,切實維護農民利益。
(五)規範運行機制。各專業合作社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專業合作組織內部管理和約束機制,嚴格按《章程》規定的經營範圍和議事規則開展活動。依法規範現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章程、民主管理、股金設定、盈餘分配、財務管理等運行制度,逐步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對會員共同出資舉辦的經濟實體,要明晰產權關係,處理好利益分配,充分發揮廣大會員民主理財的作用,保障會員的合法權益。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