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台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人秘科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政務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資、職稱的申報和管理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考察了解委所屬各級領導班子的工作情況,提出有關方面的建議;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委所屬單位的管理;負責委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值班、保衛、聯繫接待和提案辦理工作;負責黨組會、主任辦公會和其他綜合型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的政治學習、業務培訓及宣傳等工作;負責信息傳遞管理和辦公自動化建設的協調工作,管理機關財務、車輛、房產、資產和其他行政事務工作。
(二)、綜合科
研究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方針、政策;對有關經濟政策、經濟法規執行的社會效果進行研究,提出調整政策和修訂法規的建議;研究國際國內經濟發展及其對我縣的影響,研究計畫、投融資等經濟體制改革問題;負責行政複議工作。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重點產業專項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各業規劃和政策。
研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的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監測、預測,提出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做好經濟、社會、國防計畫的銜接;承辦重點經濟區域的規劃協調事宜;承擔經濟新聞發布以及縣國民經濟綜合協調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研究全縣社會發展戰略,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匯總編制全縣教育、人口、就業、勞動、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社會保障等各項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編制社會事業專項投資計畫;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和補助性資金;會同編制上報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畫;參與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研究國家財政金融政策,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資金需求狀況,提出地方投融資戰略和政策的建議;聯繫人民銀行、各商業銀行、保險等機構,並協調與地方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加快地方金融發展的政策;編報地方企業債券發行計畫;參與對金融市場的規範化、法制化管理;提出運用價格手段調控經濟的政策建議。
研究提出全縣內外貿發展戰略和政策,編制內外貿發展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參與研究提出縣內重要商品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主要商品流轉計畫,提出調控市場供求的政策建議;研究制定縣級重要商品儲備制度,編制重要商品的儲備計畫;組織實施糧食、棉花、植物油等重要商品進出口計畫,引導和調控市場;指導重點市場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產銷的協調工作;負責全縣廢舊金屬管理工作和報廢汽車拆解網企的申報工作;負責新建和需新征地加油站建設的審批工作。
研究提出全縣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銜接平衡和組織編制全縣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水產、畜牧、農墾等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扶助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編制和實施全縣生態平衡和環境整治規劃;參與制定全縣重要農產品市場建設規劃;監測和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安排農業和農村重大經濟建設項目;會同審批和申報水利建設項目。
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全縣國土整治、開發和保護政策,做好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工作;審批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重要項目,編制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報和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計畫;負責全縣可持續發展工作;編制全縣和區域性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皖北經濟發展的項目實施工作。
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高技術產業的發展規劃,研究提出重大高技術產業項目,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的研製開發和示範工程及推廣套用;研究提出引導技術投入的政策,最佳化配置科技成果產業化資金,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負責經濟和科技信息工作。
研究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和綜合協調全縣第三產業的發展;銜接平衡第三產業和其他產業發展計畫和政策;研究第三產業發展狀況,制定符合國際通行規則和慣例的發展政策;負責全縣重點市場項目的審批上報及第三產業引導資金的安排和管理。
研究提出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的目標和戰略;組織編報全縣以工代賑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下達項目實施計畫;安排省以工代賑資金和專項實物;監督以工代賑建設項目的實施,協同對以工代賑資金進行財務審計。
(三)、工交基建科
研究提出全縣工業經濟發展戰略,研究全縣工業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銜接平衡行業規劃;組織編制工業發展年度計畫和重點行業、支柱產業中長期規劃;規劃重大項目布局,負責工業重大項目儲備申報及縣管項目審批;會簽限額以上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協調縣級重點工業企業集團的重大問題。
研究提出能源、交通、通信等行業發展戰略,組織或參與編制能源、交通、通信等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做好規劃和政策的銜接平衡;提出能源、交通、通信等行業的專項發展規劃;負責各種交通和通信方式之間發展計畫的銜接與重大問題的協調;監測基礎產業的發展狀況,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規劃、管理基礎產業重大項目。
(四)重大項目稽查科
監測分析全縣重點建設項目的進展情況,負責提出重點建設項目計畫,研究提出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管理的辦法和建議;督促、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就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的控制進行稽查工作。
(五)經濟體制改革科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六)生態縣建設辦公室(二級機構)
編制全縣生態縣建設規劃;負責對生態縣建設有關事項進行指導、組織和協調;負責生態縣建設項目申報、立項和向上級爭取生態項目和資金工作;承擔生態縣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新型牆體材料推廣套用管理辦公室(二級機構)
貫徹執行新型牆體材料和建築節能的法規、章程和政策;編制本縣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發展規劃和實施計畫;審核生產新型牆體材料建設工程和技改項目;收取和統籌安排使用好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基金;做好科研、設計、生產、套用等環節的協調工作,並提供信息諮詢服務;配合行業主管部門督促生產企業加強新型牆體材料的質量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培訓新型牆體材料生產、設計、施工的業務骨幹;開展調查研究,為縣政府牆改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處理違反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政策的行為;做好縣政府牆改領導小組布置的其它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