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台縣民政局

基本信息

根據《中共淮南市委辦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鳳台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發〔2015〕10號)和《中共鳳台縣委、鳳台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鳳台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鳳發〔2015〕8號)精神,設定鳳台縣民政局,正科級建制,是主管全縣民政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民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計畫,監督檢查有關民政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

(二)負責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指導和監督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查處社團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

(三)負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審批報批烈士和傷殘等級;指導落實優撫對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優待撫恤標準、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優撫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退役士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以及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負責全縣烈士紀念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縣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站工作。

(四)組織和指導全縣擁軍優屬活動;承擔縣雙擁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組織全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上報並統一發布災情;組織接收和分配救災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發放和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

(六)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工作,牽頭擬訂相關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全縣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七)承擔全縣基層政權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全縣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的自治組織建設;指導全縣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村(居)務公開;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管理相關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全縣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縣內主要和跨縣界的自然地名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各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按照許可權負責全縣地名的命名、更名、註銷的審批工作;組織開展地名標準化建設活動。

(九)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指導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與發展;指導全縣農村敬老院建設與管理;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十)負責全縣各類福利企業的年檢認證工作;監督落實全縣福利生產扶持政策;負責新辦福利企業審核報批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婚姻管理;負責全縣兒童收養登記。

(十二)負責全縣城鄉社會救濟,監督實施農村“五保戶”供養、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以及其他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殯葬管理工作,貫徹實施殯葬改革的法規,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全縣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

(十四)負責全縣民政事業的計畫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編制統計年報和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

(十五)指導全縣福利彩票發行工作。

(十六)擬訂全縣社區服務的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管理體系及設施。

(十七)組織實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我縣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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