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朝鮮停戰協定簽字後,國民黨軍隊在浙東沿海騷擾活動更加頻繁,經常在沿海航道搶劫來往商船。為保障航運安全,1954年2月1日,海軍溫州巡邏艇大隊副大隊長王耀月(山西人,原陸軍第22軍副營長,南京軍政大學畢業)率2中隊(中隊長張家麟)的509、510、511、512四艘黃埔級53甲型護衛艇奉命由鰲江駛往大北列島海區執行巡邏任務,上午9時抵達大北列島北龍山島西南岙口內拋錨,準備伏擊騷擾航線的國民黨海軍。當時選擇在這裡錨泊主要是由於該處浪涌小、比較隱蔽,但視野不好,不利於觀察海上情況。結果當中午國民黨海軍“太康”號護衛艦(前美制Evarts級護航驅逐艦DE-6 USS Wyffels號)及1艘機帆船已經迫近我錨地時,艇隊才發現,被迫倉促迎戰。
經過
海戰場的地理條件對國民黨海軍非常有利,大北列島以北的溫州灣為10海里的開闊海面,有利於“太康”號發揮大口徑火炮的優勢,對我海軍艇隊進行遠程轟擊和長途追擊。為揚長避短,我艇隊向大北列島以南水淺島多的鳳凰山海區退卻。雙方追逐過程中,“太康”號不斷開炮,都被艇隊進行曲折航行巧妙地避開。當通過鳳凰山與銅盤山之間水道時,雙方距離約3000米,我艇隊開始向“太康”艦開火,第1輪炮擊就擊中“太康”駕駛台左舷,使其冒出濃煙。然後,我艇隊又插入鳳凰山內側與下關山之間深不過4米、寬不足1鏈(1/10海里)的狹窄水道,以島礁為屏障,與“太康”號周旋。各艇都體現了較高的射擊技術水平:先行點射,準確觀察彈著點,命中目標後再行速射。因此雖然我艇小,仍能與“太康”號周旋5個半小時之久。
結果
戰鬥持續到18時,“太康”號中彈多發,駕駛台冒煙,艙面起火,而尚未命中我艇一彈;剛開始擔任彈著點修正的機帆船也被打成重傷;且天近黃昏,擔心我艇隊乘黑夜反攻,只得退出戰場,返回南麂山錨地。我艇隊消耗25毫米炮彈1238發,有一艘艇的探照燈和艇尾廁所受損,人員無一傷亡,順利返回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