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1、宣傳、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實施上級黨委、政府的指示和本級黨委、管委會的決定。2、加強黨的建設,指導下級黨組織的黨建工作。
3、領導全園區的經濟建設,制定並落實經濟發展規劃,抓好特色農業、多種經營和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建設,深化農村改革。
4、領導全園區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改善生產生活環境,開展民眾性創建活動。
5、負責對全園區機關幹部及村幹部進行教育、監督和管理。
6、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幹部違紀案件的檢查處理。
7、抓好乾部民眾的思想教育工作,處理好民眾來信來訪。
內設機構
1、黨政辦負責園區黨委、人大、政府及群團組織的各項日常工作;負責後勤管理、機關文秘、檔案管理工作。
2、經濟辦
負責農業、林業、水利、畜牧、工業、招商引資及項目建設工作。
3、社會事務辦
負責民政、計生、綜治、勞動保障、科教文衛工作。
4、財政所
負責預算內資金及鎮財務自有資金的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