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文化獎

魯迅文化獎由搜狐網與魯迅文化基金會共同主辦,以魯迅命名的文化類獎項。魯迅文化獎每年舉辦一次,評選出該年度大文化領域中的優秀作品。 首屆魯迅文化獎於2013年開始,評審出年度小說、詩歌、繪畫、音樂、展覽、電影、戲劇、紀錄片、圖書獎,以及年度彷徨事件、年度吶喊事件、年度致敬人物等特別獎項,總計十二項大獎。

簡介

魯迅文化獎,由搜狐網和魯迅文化基金會共同主辦,以“為中國發現創造的力量”為宗旨,堅持公正與獨立的評判原則,堅持作品質量和社會影響力並重的選擇標準,傳播多元、開放、自由的文化價值觀,提倡關懷社會、貼近現實、反映時代的創作理念,為中國的文化領域樹立標桿、指引方向、凸顯價值。

獎項設定

年度小說
年度詩歌
年度藝術作品
年度音樂
年度文化藝術表現
年度電影
年度戲劇
年度紀錄片
年度圖書
年度彷徨事件
年度吶喊事件
年度致敬人物

評獎規則

評獎範圍

(一)作品發表時間是2013年;
(二)在中國境內(包括港澳台)創作或發表;
(三)作品經過正式發表、出版、展出、上映、上演。

評獎程式

(一)評審團提名,形成每個獎項4—6個候選者的提名名單;
(二)在搜狐網公布提名名單,並由網友投票;
(三)評審團集體討論獲提名作品,然後投票產生獲獎作品;
(四)公布結果並舉辦頒獎典禮,頒發各類獎項。

評獎規則

(一)參評作品必須是當年度在中國(包括港澳台)正式發表、出版、展出、上映、上演的作品;
(二)一件作品只能獲得一個獎項的提名,獲獎者從最終提名名單中產生;
(三)一個人可在不同年度重複獲獎;
(四)若公布的提名作品出現重大遺漏,經5名或5名以上的專家評審聯合提名,此作品可列入提名,直接進入評獎;
(五)經民主討論,投票選出獲獎者;
(六)投票實行投票制:候選者只需獲簡單多數票即可勝出;
(七)評審團在投票時實行記名投票制;
(八)若出現票數相同者,評審團經民主討論和商議後,可再次投票,直到出現有候選人獲簡單多數票勝出為止;
(九)評審團投票決出結果後,在頒獎以前,獲獎作品若出現政治性等人力不可抗拒等問題,評審團經民主商議後可重新投票產生新的獲獎者;
(十)組委會集體為獲獎者寫出授獎詞。

評選標準

1、堅持社會關懷與人文關懷,堅持對國家民族命運的關懷,張揚一種既現實又超越的精神取向;
2、鼓勵創新,倡導拿來主義,推動文化時尚的潮流;
3、立足於當下,直面現實,關懷民生,用魯迅說的話就是:不虛美,不隱惡。

第一屆獲獎情況

年度小說:《繁花》
年度詩歌:《河西走廊抒情》
年度圖書:《鄧小平時代》
年度藝術作品:《止痛帖》
年度文化藝術表現:《留學到蘇聯》
年度音樂:《安和橋北》
年度戲劇:《蔣公的面子》
年度電影:《一代宗師》
年度紀錄片:《絲路,重新開始的旅程》
年度彷徨事件:糾結的《小時代》
年度吶喊事件:遲來的道歉
年度致敬人物:蘇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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