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魚鱗冊是明清兩代徵收地丁錢糧所使用之一種冊籍,為了征派徭役和保護封建土地所有權而編制。歷史
南宋時已有魚鱗冊之名,紹熙元年(1190年)漳州等地即開始編制這種圖冊,婺州等地區曾經編造。至明初,明朝洪武年間下令各個州縣編造,朱元璋派遣周鑄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實田畝,在松江編制魚鱗冊。洪武二十年全國完成編制以里為單位,一百一十戶為里。《明史·食貨志二》說:“定賦役法,一以黃冊為準,冊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魚鱗冊為經,土田之訟質焉,黃冊為緯,賦役之法定焉”。黃宗羲 《明夷待訪錄·田制三》:“魚鱗冊字號,一號以一畝準之,不得贅以奇零。如數畝而同一區者,不妨數號;一畝而分數區者,不妨一號。”明末魚鱗冊已無法反映現況,流為具文。《武清縣誌》載正德、嘉靖時,當地魚鱗冊因“胥吏惡之,毀棄殆盡”,還有“搶而鬻之市者”。清朝順治四年(1647年)和康熙二年(1663年)重新編造、補造魚鱗圖冊。鹹豐八年五月,胡林翼任湖北巡撫稱:“湖北屢經喪亂,鱗冊無存,不得不憑總書、冊書、里書之顛倒影射。”直至光緒末年,仍然有造冊的記錄。
近人繆啟愉在《武昌田賦之研究》中認為湖北並無魚鱗圖冊:“考魚鱗冊仿自南宋州縣,間有攢造,未嘗遍行。洪武中始勵行之。但史書僅明言南畿及浙江成冊,未聞他處。萬曆時雖曾遍造,鄂省曾否完成,恐成問題。蓋魚鱗圖之特點在積度弓畝,地次字號。畿浙及湖北同罹洪禍之變,而前者畝號獨多並存,後者獨並缺之,豈其時未嘗圖田編冊乎?此余疑鄂省前無魚鱗圖者一。再就武昌市底冊觀之,籤條原疊三數分,其冊非口可知,但亦不載畝分地號,豈尚有其他底冊乎?籍曰有之,若輩又何能十百年獨秘畝號,不使閱邑人知?此余疑武昌前無魚鱗冊者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