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 (二)負責學校黨的思想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組織縣屬學校黨群工作和社團工作。
(三)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畫,擬定全縣教育改革、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的意見,指導、協調並檢查實施工作。
(四)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幼兒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中段以下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工作,管理本系統老師的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設定。
(五)規劃並指導全縣中國小、幼稚園、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青少年法制、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少先隊、共青團工作。
(六)管理全縣高中段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制定高中段學歷教育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高中段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普通與成人高校招生、中專招生工作;負責高等、中等自學考試、全國公共英語、計算機等級考試;負責各類考試的考務與考籍管理和證書審核發放工作。
(七)指導學校電化教育、圖書、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的配備工作;組織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進行教學質量評估。
(八)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擬定教師管理的有關政策、規章制度,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管理實施和指導中國小校長、在職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的學習、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和管理教職工年度崗位考核和任期考核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審和聘任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教育系統的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學校教職工的調動審核和審批工作。
(九)統籌管理本系統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國小收費標準;指導教育系統的經濟審計工作;管理學校的基建、財務、固定資產。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組織實施對普及和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發展高中段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長:劉清天 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長、督導室主任:孫海翔 分管組織人事科、計財審計科,主持縣教育督導室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安全教育管理辦公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基建辦公室,分管紀檢監察(行風建設)、信訪穩定工作。
副局長:李士學 分管基礎教育科(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電教儀器站、教育信息中心、縣教學研究室(教師教育、語委辦)工作。
副局長:王愛國 分管職成教科、體衛藝科、宣傳科、招生辦公室(自考辦)、教育志辦公室,分管社會力量辦學、招商引資和部門包村(社區)工作。
工會主席:李紅 分管黨建工作,主持教育工會工作,分管勤管站、教育服務中心、機關黨支部、團工委、女工委,分管計畫生育、貧困生救助和老幹部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貫徹上級檔案精神,傳達上級工作要求。
2、負責黨委會及各種大型會議的組織、記錄和會議議定事項的檢查落實。
3、負責車輛管理、對外聯繫及接待工作。
4、接聽電話,下發通知。
5、負責政協提案,人大建議的答覆工作。
6、負責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7、負責機關的後勤保障工作。
8、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督查信息及報刊征訂發行工作。
9、負責擬定年度工作計畫,撰寫年度工作總結。
10、負責檔案收發和管理工作。
11、牽頭組織對本縣教育改革和發展等重大問題的調研。
12、負責收集、整理機關文書檔案及教育信息管理工作。
13、緊密服務教學,樹立服務意識,扎紮實實地做好全縣圖書發行工作。
組織人事科
1、負責起草、制訂加強教職工隊伍及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和檔案,對基層領導班子進行考察,掌握各單位人員配備情況,及時提出調整、任免意見,報請黨委會研究商定後組織實施。
2、建立後備幹部培養考察檔案,制訂培養計畫,為選拔任用提供可靠的依據
3、負責根據各單位用人實際,提出錄用方案,報請黨委商定後組織實施。
4、給到達離退休年限的老教師辦理離退休手續,給大中專畢業生辦理見習工資,轉正定級手續等,並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專業技術人的配置的第一手材料。
5、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及各級人事部門的要求,負責組織起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考核等工作計畫、意見,搞好晉升材料的審核、推薦、上報、聘任及工資兌現工作,及時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6、負責大中專畢業生檔案的轉遞、建檔及文書檔案的立卷整理工作。
計財審計科
1、負責教育經費的計畫編制,綜合平衡及教育費附加的徵收和使用,報黨委審核後實施。
3、負責教育經費的預算、決算、核撥,搞好審計、監督工作。
4、審核檢查各種計會統計報表。
5、負責系統內部經費的預算、決策和日常收支核算及財產物資登記管理工作。
6、負責計會統計及各種報表的編制審核和報送工作,對基層單位會計人員的業務和經費業務進行檢查和指導。
7、負責學生救助和大學生生源地貸款工作。
基礎教育科
1、協助政府做好貫徹實施教育法,認真實施義務教育規劃,確保全縣分年度有步驟實施國小義務教育及初級中等義務教育。
2、組織實施高中、國中、國小、特教招生工作。組織高中學生會考,按學籍管理“條例”及時完成學籍審理及建檔工作。負責“三好學生”、“優乾”、“先進班集體”評優工作。
3、抓好高、國中及國小的管理工作,搞好學校管理改革,推廣管理經驗,指導中、國小的設點布局,發展基礎教育事業。
4、按教育有關法律法規,執行課程設定,課時計畫。監督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抓好學生的安全教育、人口教育、“三防”教育、國土教育。
5、擬定全縣幼兒教育發展規劃及布局方案,負責全縣幼稚園、學前班的登記註冊、評估驗收工作,督促指導全縣幼稚園常規管理工作,保教工作並定期檢查考核。
職成教科
1、負責管理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和民辦學校工作。
2、負責擬定縣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行政管理、招生、業務指導。
4、負責對本縣的成人教育專職幹部、教師進行管理和培訓。
5、負責社會辦學的審批管理和業務指導。
6、負責職工職業技術培訓工作。
7、負責組織本縣職業學校面向社會辦學,協調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辦學和協作代培工作。
體衛藝科
1、徹落實上級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抓好全縣高國中及國小高年級人口與青春期教育,認真落實各項獨生子女優待政策。
2、負責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3、組織全縣的學校體育競賽活動及藝術演出、比賽活動。
4、擬訂全縣體育升學考試方案並指導實施。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生健康及學校衛生條件的監測和整治工作。
6、參與教師隊伍建設。
督導室
1、針對全縣“兩基”的鞏固、提高工作和實施教育現代化工程等情況進行綜合督導和專項督查。
2、縣直各學校、鎮教育辦公室的管理水平與教育質量進行評估。
3、教育工作中帶方向性、全局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4、針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下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本區行政區域內縣直各學校、鎮教育辦公室和其他教育機構進行督導評估。
5、強化安全措施,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及校車安全工作。
宣傳科
1、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宣傳工作,協調基層學校與媒體的關係,廣開宣傳渠道,樹立全縣教育系統的良好形象;
2、圍繞縣局重點工作,做好局機關對外宣傳報導工作,做好對市局、縣委、縣政府的信息上報工作,做好“教育之窗”、“高青教育”兩個專題以及高青教育網的信息發布工作;
3、對教育系統信息員、通訊員有目的、有重點的開展業務培訓,並組織參加上級有關學習活動,全力提高稿件質量,保證教育宣傳質量的不斷提高;
4、按照上級部署,做好“影視教育”、“教育法律法規宣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重大節慶日宣傳策劃”等工作;
5、全力做好學校文化建設工作,在做好縣級學校文化建設先進單位評選的基礎上,選拔部分學校參加市文化名校、市學校文化建設先進單位的評選,以學校文化建設促進教育工作的全面發展;
6、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研室
1、根據中國小教學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學科教學評價等。
2、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執行教學計畫、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意見,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3、根據地方行政部門的部署,組織編寫鄉土教材和補充教材。
4、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幫助廣大教師執行教學計畫,鑽研、掌握教學大綱和教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5、總結、推廣教學經驗,組織教改實驗,探索教學規律,推動教學改革。
6、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外活動。
7、組織對學科教學的檢查和質量評估,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
8. 研究制訂教育局教科研計畫,並督促實施。
招生辦公室
1、負責大、中專招生和成人高考的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
2、負責大、中專考生檔案的組建和落選考生的退檔工作。
3、負責高考考生的體檢工作。
4、大、中專招生試卷的保密工作。
5、承辦大、中專招生的考試工作。
6、協助市招辦國中中專錄取的投檔工作。
7、負責大、中專招生諮詢服務等工作。
8、負責大、中專招生有關數據的統計工作。
9、負責成人高考、自考及各種考試的組織工作。
電教信息中心
1、負責全縣各校,電教設備與實驗儀器工作,包括計畫管理、儀器物資管理,儀器室、實驗室管理。
2、抓好儀器管理隊伍和電教隊伍的建設,組織培訓,指導學校實驗教學和電化教學的開展。
3、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搞好實驗室、儀器室、電教室、微機室等建設。
4、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實驗儀器和電教設備修理、維護業務。
5、積極開展自製教具活動。
6、負責全縣各校代購實驗儀器與電教設備,並負責安裝調試。
7、負責電教材的複製、製作、儲存、課件製作。
勤管站、服務中心
1、負責管理全縣中國小後勤與服務工作;
2、指導學校後勤管理改革與學校後勤服務社會化的改革;
3、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教育市場統管及教育市場開發;
4、負責培訓勤工儉學管理人員,並做好各項統計工作。
紀委
1、在縣紀委、教育局黨委的領導下,做好教育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根據上級紀委的工作部署,組織開展各種端正黨風、純潔組織、反腐倡廉的教育活動。綜合指導和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2、做好全縣教育系統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國家政策法規,維護本系統各項規章制度。
3、檢查、處理職責範圍內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其他黨內法規做出維護黨的紀律的決定。協助上級紀委查處重大違紀違法案件。
4、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依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員保障條例》的規定,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5、審查各基層單位執行國家財經紀律情況,及時處理各種違紀問題。
6、加強中國小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為,治理中國小亂收費,監督檢查中國小收費標準執行情況。
7、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中反映的問題。
8、辦理上級和局黨委交辦的有關工作。
教育工會
1、據上級教育工會和縣教育局黨委的要求,領導和組織所屬下級工會貫徹實施工會工作方針和任務;
2、參與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全縣教育發展規劃和關係在職、離退休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性規定;
3、依法維護在職和離退休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4、組織並領導全縣教育工會進行政治、業務學習和文體活動,參與民主管理、督促學校教代會五項職權的落實;
5、監督學校執行校務公開制度。
機關黨支部
1、負責機關支部的組織管理工作和黨員發展工作。
2、負責機關黨員管理、教育工作。
3、負責文明機關創建工作。
4、完成黨委交辦的各項工作。
團工委
1、組織指導團員青年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科學文化知識。
2、宣傳貫徹黨和團組織決議,充分發揮團員的模範帶頭作用。
3、對團員進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團的組織,監督團員切實履行團員義務,保障團員權利不受侵犯。
4、發展團員、收繳團費、表彰先進,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
5、抓好基層團組織建設,按黨的要求配備好團的幹部,提高團幹部隊伍素質。
6、開展全團帶隊工作,聘任少先隊輔導員,指導少先隊工作。
7、完成教育局和上級團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志辦公室
1、貫徹落實上級史志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初次印製的《高青縣教育志》(1840—1985年)進行修訂。
2、蒐集、整理有關歷史資料,總結工作經驗,提供歷史借鑑,續編《高青縣教育志》(1886—今)部分。
3、參與《淄博市情》讀本的組稿與編寫工作。
4、完成市、縣史志工作部門交辦的重點課題研究和其他有關任務。
5、承辦教育局領導交付的其他事項。
基建辦公室
1、負責全縣中國小校舍安全。通過對全縣中國小校舍基本信息基於單體建築物的全面調查,建立起覆蓋全縣中國小校基於單體建築物的校舍基本信息資料庫,全方位掌握現有中國小校舍的安全狀況。
2、建立校舍安全預警體系,認真落實校舍定期查勘鑑定制度。每年雨季到來之前,組織學校對全縣現有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鑑定。
3、隱患校舍安全技術性鑑定。對學校上報的存有安全隱患的校舍,聘請有資質的部門,進行安全技術性鑑定,並出具鑑定報告。
4、建立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
5、按照“高中段學校擴規模,國中逐步向縣城集中,農村國中改建鎮中心國小”的中國小布局調整思路,制定高青縣中國小布局調整規劃,並組織實施。
6、參與工程招標工作。執照規定,要求招標的工程,全部通過招標代理機構,面向社會公開招標。
7、完善建設手續。幫助學校做好工程項目的立項、報建工作,督促學校、施工單位雙方辦理各項建築手續,做到依法治項。
8、參與並監督各項目執行進度和工程質量,配合建設等有關部門開展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定及資料收集建檔工作。
9、與項目學校一起,搞好建築材料的價格簽證,設計變更和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工作,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
10、負責工程款的預算、審核等工作。
11、編制基建年度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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