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主任:樊 主任:譚 主任:張

高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高陵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高陵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高陵縣人大常委會依法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省、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領導和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討論決定本縣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項;根據縣人民政府的提議,決定本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畫和預算的部分變更;監督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撤銷下級人民代表大會不適當的決議及縣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決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決定授予榮譽稱號以及行使縣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高陵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由23人組成,常委會下設辦公室和財經環資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教科文衛委員會、代表聯絡委員會。
高陵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
張新興 張少華 王龍 張保才 陳新武
王華(女)、付志春、喬輝、劉克剛、何安全、
邸高奇、汪讓林、張靜(女)、胡小東、胡有民、
惠東靜、惠彩鳳(女)、程宏泉、雷登弟、
解耀鋒、譚玲(女)、樊良、薛健全
高陵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內設機構簡介:
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主任:樊 良
職能:是縣人大常委會的綜合辦事和服務機構。
財經環資工作委員會
主任:汪讓林 副主任:李巧榮
職能:是縣人大常委會負責財政、經濟、建設、環境資源保護等方面工作的職能工作機構。
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
主任:譚 玲
職能:是縣人大常委會負責法制等方面工作的職能工作機構。
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
主任:何安全
職能:是縣人大常委會負責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計畫生育等方面工作的職能工作機構。
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
主任:張 靜
職能:是縣人大常委會負責代表視察聯絡、人事任免和換屆選舉等方面工作的職能工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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