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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高等級公路通車裡程
2006年,全國公路總里程為180.98萬公里,等級公路里程143.87萬公里占公路總里程的79.5%。其中高速公路29745公里、 一級公路29903公里、 二級公路211929公路、 三級公路324788公里、 四級公路842373公里。
2007年年底,我國公路通車總里程已經達到357.3萬公里。 交通部部長 李盛霖1月5日在此間舉行的全國交通工作會議上介紹,在2007年,總規模約3.5萬公里的“五縱七橫” 國道主幹線系統於年底基本貫通,比原規劃提前13年;西部開發8條省際通道建設已完成總量的80%; 蘇通長江大橋、 杭州灣跨海大橋、 舟山連島工程 西堠門大橋相繼合龍。預計2007年我國新增公路通車裡程達11.6萬公里。
新華社報導,李盛霖表示,路網的通達為我國公路水路客貨運發展提供了基礎條件。預計2007年全年公路水路完成客運量208.2億人,旅客周轉量11522億人公里,同比分別增長10.6%、12.9%;完成貨運量190.1億噸,貨物周轉量73440億噸公里,同比分別增長10.8%、12.6%。全國交通系統加強運輸組織和運力協調,確保了煤炭、糧食、石油、鐵礦石等重點物資的運輸,完成了春運和“五一”、“十一”黃金周的旅客運輸任務。針對全國生豬及豬肉等 副食品供應趨緊的狀況,還加強了城鎮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運輸。
公路與道路的區別
公路是指聯接城市之間、城鄉之間、鄉村與鄉村之間、和工礦基地之間按照國家技術標準修建的,由公路主管部門驗收認可的道路,包括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公路、 四級公路,但不包括田間或農村自然形成的小道。主要供汽車行駛並具備一定技術標準和設施。
道路是供各種車輛(無軌)和行人通行的工程設施。按其使用特點分為城市道路、公路、廠礦道路、 林區道路及鄉村道路等。其中城市道路是指城市規劃區內的公共道路,一般劃設人行道、車行道和交通隔離設施等。包括 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幹道、城市次幹道、城市支路。
組成
公路的主要組成部分有 路基、路面、橋樑、涵洞、 渡口碼頭、隧道、綠化、通訊、照明等設備及其它沿線設施組成。
分類
按行政等級劃分
公路按行政等級可分為:國家公路、省公路、 縣公路和鄉公路(簡稱為國、省、縣、鄉道)以及 專用公路五個等級。一般把 國道和省道稱為幹線,縣道和鄉道稱為支線。
國道是指具有全國性政治、經濟意義的主要 幹線公路,包括重要的國際公路, 國防公路、連線首都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首府的公路,連線各大經濟中心、港站樞紐、商品生產基地和戰略要地的公路。國道中 跨省的高速公路由 交通部批准的專門機構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
省道是指具有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治、經濟意義,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主管部門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的的公路幹線。
縣道是指具有全縣(縣級市)政治、經濟意義,連線縣城 和縣內主要鄉(鎮)、主要商品生產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屬於 國道、省道的縣際間公路。縣道由縣、市公路主管部門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
鄉道是指主要為鄉(鎮)村經濟、文化、行政服務的公路,以及不屬於縣道以上公路的鄉與鄉之間及鄉與外部聯絡的公路。鄉道由人民政府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
專用公路是指專供或主要供廠礦、林區、農場、油田、旅遊區、軍事要地等與外部聯繫的公路。專用公路由專用單位負責修建、養護和管理。也可委託當地公路部門修建、養護和管理。
按交通量劃分
根據我國現行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J001-1997),公路按使用任務、功能和適應的 交通量分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 二級公路、三級公路、 四級公路五個等級:
1、高速公路為專供汽車分向分 車道行駛並應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車道公路。
四車道高速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汽車折合成 小客車的 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輛。
六車道高速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汽車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80000輛。
八車道高速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汽車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100000輛。
2、 一級公路為供汽車分向分 車道行駛並可根據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車道公路。
四車道一級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汽車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0~30000輛。
六車道一級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汽車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輛。
3、 二級公路為供汽車行駛的雙車道公路。
一般能適應每晝夜3000~7500輛中型載重汽車交通量。
4、 三級公路為主要供汽車行駛的雙車道公路。
一般能適應每晝夜1000~4000輛中型載重汽車交通量。
5、 四級公路為主要供汽車行駛的雙 車道或腳踏車道公路。
雙車道四級公路能適應每晝夜中型載重汽車交通量1500輛以下。
腳踏車道四級公路能適應每晝夜中型載重汽車交通量200輛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