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瑛瑋

高瑛瑋

高瑛瑋,法學博士,現任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法學院副院長,2007 - 2011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法學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國際貿易法)。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2007 - 2011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法(國際貿易法方向)學博士研究生;

2005 - 2006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法學碩士;

1998 - 2000 北京大學經濟法學碩士(在職);

1988 - 1992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貿易 學士。

研究方向

國家經濟合作。

主要貢獻

書籍著作

參加劉德標主編的《加入WTO後中國涉外經濟貿易法律實施體系與規則》(中國方正出版社2002年出版)的編寫,撰寫“外商投資企業法”、“對外貿易法”兩章。

參加羅鳳翔主編的《國際經貿基礎》及《國際經貿基礎練習冊》(中國商務出版社2002年出版)的編寫,撰寫“國際投資”、“對外貿易法”兩章

參加王宗湖主編的《對外貿易實務操作》(中國商務出版社)的編寫,擔任副主編。

獨著《國際經濟合作》,國際文化交流出版社1999年版。

科研成果

2007年-2008年王軍老師主持的社科基金項目“中國侵權損害賠償制度的構建”。

2008-2009年王軍老師主持的澳門“產權酒店法”立法研究項目,撰寫立法研究報告。

2007-2009年王軍老師的主持的“比較契約法課程建設”研究,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校級項目。

2011年9月,主持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河南省企業社會責任法律建設問題研究”。

翻譯成果:

翻譯:美國《第二次侵權法重述》損害賠償部分

參加翻譯:美國《統一共同權益法》

參加翻譯:美國內華達州《產權酒店法》

期刊論文

“現代保險體制下機動車方對非機動車方的責任比較研究”,發表於《環球法律評論》 2008年第3期,與王軍教授合作,核心期刊。

“常用招聘文書中的法律風險和防範策略”,發表於《人才開發》2009年第5期。

“歐盟法中的公共政策及其對國際商事仲裁的影響”,發表於《國際商法論叢》第9卷,法律出版社。

“道交法的修改應與和諧社會構建相一致”,發表於2007年11月11日《法制日報》,周末版,第2版。與王軍教授合作。

“機動車造成行人損害保險人應承擔何種責任責任”,發表於2007年11月25日《法制日報》,周末版,第2版。與王軍教授合作。

“論外資國民待遇與外資優惠措施的關係”,發表於《商場現代化》 2007年第2期,核心期刊。

“仲裁協定獨立性比較研究”,發表於《經貿法律評論(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7年。

“《契約法》與外貿代理制”,發表於《對外經貿實務》1999年第8期。

“我國外貿代理制與國際商事代理”,發表於《河南社會科學》1997第06期。

“機動車造成行人損害保險人該承擔何種責任”,載於2007年11月26日《法制日報?周末》第3版。

“道路交通法的修改應當與和諧社會的構建相一致”,載於2007年11月11日《法制日報?周末》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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