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棉軍力
國防體制 最高軍事決策機構為柬王國武裝部隊(又稱“高棉國民軍”)總司令部。柬憲法規定:“國王是國家軍隊最高司令,但不指揮軍隊。”國防部既是總司令部的辦事機構,又是軍隊的最高行政機關,下轄總參謀部。總參謀部負責全軍的作戰指揮、後勤供應和技術保障,國防部直屬單位有新聞局、通信局、對外聯絡局、軍事法院和軍事檢察院等。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地方部隊和準軍事部隊組成,正規軍分陸、海、空三個軍種。總司令通過國防部對所有武裝力量實施領導和指揮。
武裝力量 現役部隊14.05 萬人(包括地方部隊)。
地方部隊 約5萬人。每個省有數個獨立營至數個獨立團,每個縣有數個獨立連或獨立營。
準軍事部隊(又稱民兵游擊隊) 約10萬人,以連為單位編成,每村10至20人。
兵役制度 實行義務兵役制。服役年齡18至35歲。服役期,陸軍5年,海軍18個月。民兵每年與正規軍一起服役3至6個月。
軍銜 軍官軍銜分為將、校、尉3等。
軍隊節日 建軍節6月23日(1993年)。
高棉陸軍兵力8.4萬人。劃分為6個軍區(包括1個首都特別軍區),編有l2個步兵師、3個獨立旅、1個警戒旅(轄4個營)、9個獨立步兵團、3個裝甲營、 1個特種作戰團、4個工程兵團、若干個獨立偵察營、炮兵營和防空營。
坦克:T-54/-55型100輛,T-59型若干輛,PT-76型10輛。
裝甲輸送車:BTP-60/-152型210輛,M- 113型若干輛, OT-64型40輛。
牽引炮:76毫米、122毫米和130毫米約400門。
火箭炮:122毫米8門,140毫米20門,107毫米和132毫米若干門。
迫擊炮:82毫米、120毫米、160毫米若干門。
無坐力炮:82毫米、107毫米若干門。
高炮(機槍):14.5毫米、37毫米、57毫米若干門(挺)。
地空飛彈:SA-7型若干部。
高棉海軍兵力5000人,其中陸戰隊1500人,編成3個步兵團、1個炮兵團;艦艇部隊編有內河巡邏和沿海防禦部隊。
巡邏艇:原蘇制“圖利亞”級水翼艇2艘、原蘇制“斯堅卡”級近海巡邏艇2艘,近岸巡邏艇2艘, 100噸以下巡邏艇4艘,快速巡邏艇2艘。
登入艇:原蘇制車輛人員登入艇3艘。
高棉空軍兵力1500人,其中飛行員80人。編有1個飛行團、1個防空團、1個營。
戰鬥機:米格-21型21架。
運輸機:安-24型3架、安-26型1架、運-12型2架、 BN-2型1架、圖-134型若干架。
直升機:米-8型2架、米-17型7架、米-26型2架。
教練機:L-39型2架、P—92型5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