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高志信,山西運城市河津縣人,1995年起任山西省糧食局局長,素喜舞文弄墨,著有多部
專著,其中《改革贏得企業興,清廉才能得人心》一文曾在系統內引起不小反響。2007年4月因違規修建糧食職工培訓中心和“糧神殿”一事被免去山西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違紀行為
山西省紀委2009年6月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山西省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高志信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行政撤職的處分決定。經查,高志信利用職務便利,在2001年至2004年之間違規批准出口玉米實行“糧源置換”,造成下屬單位借“糧源置換”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補貼3.05億元和出口退稅1.33億元;在任職期間,高志信濫用職權,批准借款,造成國有資產400萬元經濟損失;違反國務院禁令,擅自決定動用糧食企業資金修建賓館;違背黨性原則立場,搞封建迷信活動,為自己樹碑立傳、歌功頌德。
通報指出,高志信的行為已構成失職錯誤,且情節嚴重;並構成擾亂和破壞公共秩序錯誤。根據有關規定,經山西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高志信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關於反映高志信其他問題的重要線索,移送司法機關進一步查處。
2007年4月,山西省委、省政府免去高志信山西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