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編全

)解放初期任廈門市交通局水運公司船工。 文革後,曾任廈門市交通局水運公司內海船隊黨支部書記。 1977年榮獲全國勞動模範、福建省、廈門市政府授予的“支前模範”稱號。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駱編全(1929— )解放初期任廈門市交通局水運公司船工。文革後,曾任廈門市交通局水運公司內海船隊黨支部書記。1954年至1969年,駕著載重僅6噸半的小船,往返前沿海島3000多航次,航程10萬餘海里,為駐島解放軍送2.1萬多噸的生活和戰備物資。

人物成就

1975年10月和1976年2月,先後兩次配合有關部門順利護送被我特赦釋放的國民黨官員返台,為此榮立2等功。1977年榮獲全國勞動模範、福建省、廈門市政府授予的“支前模範”稱號。出席黨的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和全國工業學大慶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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