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

駱德春,男,歷任四平市長發鄉知青、大隊團總支書記;四平市委組織部幹事;四平地委組織部幹事;四平市委組織部組織指導科科長;公主嶺市(地級)委組織部副部長;四平市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四平市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吉林省物價局局長、黨組書記。2002年4月起任省政府副秘書長 兼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2008年1月14日任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 、黨組書記。2009年1月14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 、黨組書記。
2012年12月19日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補充任命駱德春為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3年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工作分工
主持所領導部門全面工作 。